臺中老闆「拿槍尻員工頭」逼籤離職單!拿辣椒水噴他爸滿臉

▲林姓老闆拿槍敲員工的頭,逼迫簽下自願離職單。(示意圖/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2024年6月間向林姓老闆提離職,雙方相約深夜在小酒吧協商,沒想到林姓老闆竟拿槍敲擊他的額頭,更恐嚇「你試試看,我一條一條跟你算」,逼迫阿德簽署自願離職單,行徑相當惡劣。臺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照3宗傷害罪,判林男5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德與林姓老闆原先爲僱主與員工的關係,2024年6月間雙方因爲離職問題發生糾紛,於是相約到某間酒吧協商。

在協商的過程中,林男發現阿德拿電子設備錄音,竟拿出空氣鎗,敲擊阿德的額頭,並且恐嚇「你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的嗎」、「你試試看,我一條一條跟你算」,並且拉動空氣槍的滑套、作勢擊發,逼迫阿德簽下自願離職單、免責書等資料。

後來因爲離職後薪資計算的問題,林男與阿德、阿德的父親相約見面解決,不過雙方又因爲取回薪資袋的問題發生拉扯。過程中林男又拿出辣椒水,朝着阿德的父親臉部噴灑,氣得父子倆報警處理。

對此,林男坦承犯行,但賠償數額無法與阿德父子達成共識,也沒有打算賠償損害,雙方並未和解或調解。因此,臺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照3宗傷害罪,判林男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