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取締行人「不靠邊走」這處最多 議員批不合理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表示,北區大德街上,現場人行道騎樓不連貫,許多行人只能被迫走路上。(陳俞融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桃園市日前有行人被車撞,又因「未靠邊通行」遭警察開罰500元,引發熱議。臺中市議員陳俞融強調,臺中行人未靠邊通行被開罰最多的是南屯區大進街,未設置人行道,行人只能走在馬路上,批評警方取締行人未靠邊走不合理。臺中市警察局指出,藉由員警於路口執法時主動發現不合理工程,今年已提報非號誌路口未畫設行穿線改善計162件。

市議員陳俞融指出,2021年臺中市警方開出多達184件取締行人在未畫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走的開罰案件,2022年取締件數雖降低到25件,以南屯區大進街最多,細看這些違規發生地點,大多沒有設置人行道,造成行人當然只能走在馬路上,行人已處於弱勢地位,警方取締不靠邊走實在不合理。

陳俞融指出,大進街不但沒有人行空間,路邊也停滿汽機車,行人除了走在馬路上,還有什麼選擇?另,北區大德街上,現場人行道騎樓不連貫,許多行人只能被迫走路上。

陳俞融說,沒有人會想走在馬路上冒着被車撞的風險與車爭道,警方沒有勸導或提報相關局處改善該處行人安全,只會一味開罰弱勢行人,實在不合理,建議市府,若興建實體人行道有困難,就應使用其他交通安全工程手段如增設標線型人行道、行穿線退縮等保障行人安全,不要再讓行人無路可走,只能走馬路被開罰的荒謬情形再度發生。

警察局表示,統計今年1-6月行人交通事故發生1531件,其中事故行人涉入主要肇責325件(佔21.22%),多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等違規較多。警方藉由員警於路口執法時主動發現不合理工程,今年已提報非號誌路口未畫設行穿線改善計162件,並陸續由相關路權單位會勘改善中。

交通局指出,爲提升行人通行安全,交通局在沒有實體人行道路段規畫標線型人行道,並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取得地方共識後畫設。目前已完成約13公里標線型人行道,後續也將持續蒐集地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