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白單轉紅單」風波 涉案警具名大爆卦:陋習下代罪羔羊
臺中市第六分局多位員警涉嫌替違規者「白單轉紅單」,遭臺中地檢署以貪污圖利案偵辦。(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第六分局多位員警涉嫌替違規者「白單轉紅單」,遭臺中地檢署以貪污圖利案偵辦,涉案楊姓員警在內部警羣大吐苦水,直指是來自「外界壓力」,引起不少退休員警、基層有所共鳴,更感嘆「白單轉紅單」,都是礙於地方人情壓力,基層總是陋習之下的代罪羔羊。
據交通警察說法,員警取締違規時,若車主不在場,會開立白色的逕行舉發標單,如果車主3分鐘內到場,員警會直接開出違規臨停的紅單,省去後續的作業流程與時間,以違停汽車爲例,違停罰款爲900元,若白單改成紅單後的臨時違停則罰600元。
據悉,這次案件所謂的「白單轉紅單」,多是在車主發現有白單舉發罰單後,透過關係請託,讓原本900元的「白單」,轉罰款較低600元的「紅單」;而早年「抽白單」,是因爲白單製作成罰單需要時間,有些人透過求情抽走舉證照片,讓當事人可免罰。
有退休警官表示,不論早年的「抽白單」還是這次的「白單轉紅單」,可說是歷史共業,遇到各式各樣的交通違規,總會有人情關說、民代施壓的問題,基層員警迫於無奈,不得不聽從命令,甚至早期還有人被迫自掏腰包幫忙繳罰單。
也有基層員警無奈說,這次事件其實跟新竹市警局員警被指控放水不開違規停車罰單一樣,基層多是「聽命行事」,講白一點「白單轉紅單」省那300元對員警有何好處?每次警紀出包,基層多半成爲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