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捷運隨機殺人 兇嫌送精神鑑定、延長羈押2月
洪姓男子5月21日在臺中捷運隨機殺人,釀長髮哥許瑞顯、呂姓少年遭砍傷,洪透過律師和許以100萬元達成調解,因洪目前仍羈押中,他犯後一度喊「不想要精神鑑定」,但法院仍安排他送鑑定釐清有無刑法第19條減刑減刑適用,且以他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9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
臺中地院指出,洪男涉犯殺人未遂罪,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有逃亡之虞,且洪在捷運公衆往來大衆運輸工具上犯案,情節重大,危害社會治安,仍應維持羈押。
法院考量,若命洪男具保、限制住居等,都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9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
檢方起訴指出,洪男自稱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要藉殺人「讓全國民衆看到自己」,刻意挑在北捷鄭捷隨機殺人10週年當天,今年5月21日持刀在臺中捷運隨機砍人,釀2人受傷,涉犯殺人未遂罪嫌。
因洪男在押期將於9月25日屆滿,臺中地院9月11日開詢庭時,洪男表示對延押沒有意見,法院同時諭知,將安排洪送精神鑑定,以釐清洪案發時是否有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或不能,而有刑法第19條減刑事由。
洪男7月17日開庭時,他曾當庭泣不成聲,還說假設自己是鄭捷,試圖演出那個樣子把自己毀掉,也後悔自己闖下大禍,更一度直言「不想要精神鑑定」,不想被當成減刑理由,只希望社會回到平靜。
洪男(右)5月21日在臺中捷運隨機砍人釀2人受傷,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仍在審理中。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