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檢警偵破高月息誘騙投資 8年不法吸金逾41億
臺中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
吳姓夫妻爲首犯罪集團,未經營節能鍋爐工程及鍋爐油料業務,卻以高月息誘騙投資,8年吸金逾新臺幣41億元,臺中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嫌,起訴吳男夫妻、2共犯。
臺中地檢署今天發佈新聞稿,今年5月接獲被害人檢舉,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六隊、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臺中調查站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組成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調查,吳姓夫妻檔等人自民國105年起,對外佯稱經營未實際經營節能鍋爐及鍋爐油料業務,獲利豐厚,需要投入資金拓展業務。他們接待投資者參觀高檔飯店、機構、調油廠、潔康公司考察鍋爐燃油業務等行程。
藉此向不特定、多數人詐騙、吸收資金,並夥同黃男、許男以月息3%至4%高額利息爲誘餌,吸引投資人並對居間代爲吸收資金之人許以抽傭月息0.5%至2%不等的高額利潤,向不特定人吸收資金 達逾新臺幣41億餘元。
檢警調查,吳姓夫妻以不法所得1億2000多萬元,購買臺中豪宅4戶及市價120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訂購市價1900萬元的法拉利跑車,揮霍享用。
檢察官在偵查中訊問吳姓夫妻後,認爲2人罪嫌重大,先後聲押2人獲准,並申請扣押吳姓夫妻房地產以及名下金融帳戶獲准,查扣不法犯罪所得逾1億9631萬餘元。
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就被告吳姓夫妻自 105年至113年所收取的投資不法所得41億7013萬5500元,依法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的人外,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份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