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父性侵幼女 心碎母報案不成...控遭警察罵得很難聽

臺中1名人父朝念幼兒園的女兒指侵,妻子發現小孩下體紅腫報案,卻遭警察責罵稱「教女兒說這種話」,報案沒報成,時隔1年多先生離家後再度報案才曝光;女童直言「爸爸手指用她尿尿的地方」、「喊痛就被摀住嘴」,法院痛斥男子罔顧人倫,依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男子在神岡區住處趁妻子在洗澡,自己獨自和女兒同處一室時,竟手伸進對方內褲指侵,直到2021年4月女童外婆幫她洗澡,發現清洗下體她閃躲還喊痛,查看才驚覺異常紅腫。

女童媽媽得知後,2021年5月5日就向豐原分局社口派出所通報家暴,表示女兒有遭男子觸摸下體,承辦警員詢問女童後,認爲女童說詞反覆,暫先通報兒少高風險,由社會局社工介入瞭解。

直到2022年4月,男子因婚姻、家庭問題搬離,女童母親同年6月再次帶小孩驗傷、報警全案才曝光。

臺中地院審理時,男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對女兒指侵。其辯護人質疑女童遇害沒大聲呼救、說詞矛盾,且女童媽媽是幼教師,2021年4月發現後沒積極將女兒和父親隔離,也未帶去治療,況且男子測謊鑑定也無不實反應。

女童證稱,都是媽媽在洗澡時爸爸摸她,摸她尿尿、屁屁的地方,輪流用手指頭,她會痛喊救命還被爸爸摀住嘴,但仍表示「不希望爸爸去關。」且女童驗傷發現下體多處撕裂傷。女童外婆也說,幫外孫女洗澡發現她下體會痛,對方還要她不要問,結果就發現下體異常紅腫。

女童媽媽則說,2021年4月5日就去報案,警察要求她先生到警局,還說警察都站在爸爸立場袒護她先生,還罵她罵得很難聽,說她教女兒說這個話,她感到很委屈,最終報案沒報成但自己就看比較緊,不讓先生和女兒有獨處機會。

法院比對相關人證詞,不採信男子辯詞,認爲他不思照顧女兒之責,爲滿足性慾罔顧人倫,戕害女童身心,犯後飾詞否認,應嚴予責難,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爲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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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