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婦手不適吃1個月止痛藥 釀胃穿孔手術痊癒
臺中市1名61歲婦人因腕隧道症候羣服用止痛消炎藥逾1個月,後因持續腹痛、發燒就醫,疑因藥物副作用造成胃潰瘍合併穿孔,婦人進行腹腔鏡胃縫合手術,免於腹膜炎危機。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今天召開記者會,消化外科醫師徐天佑指出,婦人無三高(高血壓、高血糖及高血脂)病史,她自述2月下旬左手因腕隧道症候羣開刀,1個月後換右手疼痛,因症狀輕微醫師開立止痛藥治療,服用1個月後,因發燒、肚子悶痛就醫。
徐天佑表示,診斷髮現婦人在胃幽門前區有個0.5公分破洞,緊急進行腹腔鏡胃縫合手術,1周後確定患者穿孔癒合,可以開始進食,患者也順利出院。
他說,這名患者使用的是非類固醇類綜合型止痛藥,也依照醫囑服用,卻吃到胃潰瘍、胃穿孔,也有可能與飲食有關,例如長期大量咖啡及茶可能會刺激胃酸分泌導致胃潰瘍。
徐天佑建議,使用此類止痛消炎藥物,最好搭配胃藥使用,不要超過1周,若要長期控制疼痛,最好1至2周更換止痛藥種類,醫師還可開立其他嗎啡類止痛藥,不會造成胃潰瘍產生。
他表示,臨牀上常見胃潰瘍病因,包含一些刺激胃酸分泌增加或降低黏膜保護的因素,例如進食煙、酒、濃茶、咖啡或刺激性食物;服用損傷胃粘膜的藥物(例如阿斯匹靈、非類固醇類止痛藥等),情緒過度激動或過度疲勞等。
徐天佑指出,由於非類固醇類的抗發炎藥、止痛藥傷胃,長時間使用容易造成胃潰瘍等副作用,例如患者就醫時胃穿孔破洞若超過3公分,不但要接受半胃切除手術,甚至會因嚴重腹膜炎,導致生命危險。
臺中醫院藥師盧雅紋表示,長期使用消炎止痛藥都會有一定風險,建議民衆就醫拿止痛藥時,要主動告知醫師病史及用藥史,例如有無胃潰瘍病史或肝硬化、有無使用抗凝血藥,儘量不要自己買止痛藥,避免重複用藥或增加副作用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