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33處夜市將解封業者採2原則
33處夜市即將解封的消息傳來,令攤商業者爲之振奮,直呼:「可維持家計了!」。(張妍溱攝)
臺中市33處夜市將解封!市長盧秀燕8日宣佈連6天「嘉玲」,配合中央政策微型調整,採穩健式微解封、漸進式鬆綁,業者須向經發局提「防疫計劃書」申請復業;另推全國首創夜市「社交距離宣導員」監控社交距離、容留人數等防疫規範,違者可罰3000元至15000元罰鍰,並勒令停業,經複查改善,才恢復營業。
盧秀燕呼籲,33處公告停業夜市,應採取「申請程序」、「管制措施」等2大原則,業者提「防疫計劃書」送經發局,採2階段審查,受理7日通過後營業,並做好容留人數控管,逾容留人數時,暫停開放民衆進入;「社交距離宣導員」發現人潮聚集、排隊熱區,並輔以地貼或膠條指引民衆1.5公尺社交距離的排隊動線。
夜市提出「3不吃」,呼籲消費者配合防疫措施,仍規定「不內用」、「不試吃」、「不可邊走邊吃」,秉持外帶、買了就走,減少逗留原則。另餐飲場所包括,人員健康管理、人員衛生行爲、環境清潔消毒、顧客用餐管理及應變措施,設置隔板、梅花座或可維持用餐之社交距離,即可提供內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