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綠能前董座聲押陳啓昱 知情人士:早知會出事

臺泥嘉謙綠能及臺鹽綠能公司在嘉義縣義竹合作的漁電共生案場,當時是全臺第1個大型漁電共生案場。(取自嘉義縣政府官網/呂妍庭嘉義傳真)

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當天出席動土典禮。(取自嘉義縣政府官網/呂妍庭嘉義傳真)

臺南檢調偵辦臺鹽綠能光電弊案,23日聲押前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5名被告,檢調目前鎖定由臺鹽綠能承攬臺泥嘉謙綠能公司「嘉義義竹漁電共生案EPC統包工程」案,認爲推案過程涉嫌「左手換右手」利益輸送,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場全臺第1個大型漁電共生案場進行中就問題重重,臺鹽內部早就收到不少檢舉函,早就知道會出事。

知情人士透露,臺鹽綠能承攬臺泥嘉謙綠能公司「嘉義義竹漁電共生案EPC統包工程」後,臺鹽內部收到不少檢舉函,經內部調查,發現陳啓昱、蘇坤煌任內將委外統包工程合約違約條款罰則提高爲「承攬總價10倍」,因EPC統包工程經費多達10多億,不平等條約恐讓臺鹽綠能付出龐大代價。

另內部調查又發現,陳啓昱任內引進民股,2家民股後來又成了臺鹽綠能下包商,且檢視工程轉包合約,發現臺綠轉包給下游廠商的契約讓臺綠無法完全轉嫁違約風險給下包商,一旦出事,臺綠將蒙受相當大的損害,知情人士直言,當時陳啓昱等人的作法明顯有違公司經營常理。

知情人士指出,由於陳啓昱等的違法情節「太誇張」,當時除臺綠內部有人檢舉,也有光電業者檢舉,但直到案場進度到一定程度,臺鹽才主動告發此案。

目前臺鹽綠能仍持續在嘉義縣推案,至少已送出15場漁電共生等光電申請案,除2案農業容許申請已送到嘉義縣政府,其餘仍在公所初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