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曾遞意向書開價並新光金? 兩大金控同時發重訊
新光金董事林伯翰16日指出,臺新金去年6月到10月間五度來函新光金,邀請以「換股爲基礎」協商兩家合併,去年10月7日臺新金更提出「合併意向書」,開出以0.584股臺新金換1股新光金的方式合併。
對於合併相關傳聞,臺新金17日發重訊指出,因合併案涉及公司、員工、客戶及股東權益,也須經董事會、股東會及主管機關審查等法定程序,呼籲各界對此議題應謹言慎行,以免擾亂金融市場,也呼籲投資大衆勿遭不正確或不完整訊息所誤導。
新光金則強調,對於臺新金來函事宜,均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會相關決議均依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辦理。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17日表示,臺新金提意向書前沒有到金管會溝通過,目前看起來意向書只是臺新金單方面的想法,金控合併案分爲合意與非合意,如果雙方有合意,應該雙方都要一起到金管會談。
莊琇媛也說,臺新金若要啓動非合意併購,不是說依規定要達到四條件就可獲得覈准,還要看資金來源、併購計劃,不是在公開市場買到10%股權就好,還要確保未來3年能買到100%。
另一方面,對於新光金經營權之爭,臺新金16日在法說會上強調,臺新在此案「完全沒有角色」,17日也透過重訊再次強調,新光金今年股東會將改選董事,屬於新光內部事務,與本公司全然無關,臺新金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