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媒體議價若立法 Google:會遵循在地法規

Google臺灣總經理林雅芳。記者馬瑞璇/攝影

Google宣佈成立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已滿一年,然第一年獲得補助的23個提案,僅有17家是新聞媒體,另外6個提案則分別是科技公司和大學科系。對此,Google今日表示,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委託由獨立第三方DTA(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管理,Google並未介入,未來,若臺灣真的進行相關立法,Google也會遵循在地法規。

數位部從前年底開始,陸續與數位平臺Google、Meta展開三次對談,Google去年3月對外宣佈成立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預計3年內挹注3億元,協助新聞產業數位轉型,由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獨立管理。

臺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指出,這項基金運作了一年,從第一年申請獲得補助的23個提案來看,雖然其中17家申請者爲新聞媒體和民間團體,但另外6個申請者,分別是5家科技公司和1所大學系所,可見共榮基金和使用新聞付費並無關聯。

Google臺灣新聞合作伙伴關係負責人陳漢隆指出,Google成立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近一年來補助相關案件,強調要公平且幫助新聞業。據他了解,一些新聞夥伴也對執行狀況「很滿意」,目前仍依照原先規劃,3年3億元預算、也就是每年1億元推動與臺灣媒體的合作。

除了媒體議價之外,生成式AI運用媒體報導作爲AI(人工智慧)模型訓練資料,已然涉及著作權議題,美國、歐盟開始討論,臺灣學者也相當關注。

去年底,紐約時報已針對OPEN AI使用紐約時報數百萬篇文章來訓練ChatGPT等人工智慧技術,因此對OPEN AI提出版權侵權告訴。

Google旗下也有Gemini,未來Google是否會引用報章雜誌媒體內容來訓練AI語言模型?Google臺灣總經理林雅芳表示,Google有詢問媒體合作伙伴,是否可以引用新聞資料做相關訓練,但媒體合作伙伴若說「不要」,Google也不會將相關內容納入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