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仁德堆置廢棄物起火釀嚴重空污 環保局嚴懲重罰212萬元
▲臺南市仁德區大發興環保有限公司發生火災,該處堆放之廢塑膠混合物起火悶燒,消防人車前往搶救,並出動怪手開挖滅火,但造成嚴重空污,環保局指出,將依違反空污法處以212萬元罰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市仁德區大發興環保有限公司21日上午發生火災,該處堆放之廢塑膠混合物起火悶燒,臺南市消防局出動大批消防人車前往搶救,並出動怪手開挖滅火,但造成嚴重空污,環保局指出,此次火災嚴重影響空品,將依違反空污法處以212萬元罰鍰。
臺南市消防局119勤務中心21日上午6時58分許據報,仁德區民安宮旁有廢棄物火警,出動仁德等消防分隊7車17人前往搶救,因現場爲回收場,消防人員除射水搶救外,並請119調2臺重機具開挖滅火,火勢於上午7時38分許控制,但持續進行殘火處理。
由於現場冒出大量濃煙造成空污,臺南市環保局派員前往監控,環保局指出火災發生時,環保局即在第一時間監控空氣品質,掌握臺南市空氣品質監測站及空氣盒子之監測數據,同時也透過臉書及電視跑馬燈提醒受火災影響的行政區民衆注意及做好自我防護。
環保局指出,該公司先前因私設貯存場、轉運站及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規定告發處分,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同時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於2021年3月26日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中。
此次因堆置廢棄物火災產生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嚴重影響空氣品質,環保局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告發,並處以新臺幣212萬元罰鍰。
該公司發生火災的原因,環保局將等消防和警政單位調查結果,如有故意於現場焚燒之情事,將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再次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現場災後遺留之廢棄物,亦將限期業者完成清除改善。也將查明是否符合廢證要件,必要時予以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