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想吃姊妹丼 兩度在女友家偷親她妹妹
臺南一名29歲男子阿德(化名),日前因涉嫌在兩次不同時間對其女友妹妹小美(化名)進行性騷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29歲男子阿德(化名),日前因涉嫌在兩次不同時間對其女友妹妹小美(化名)進行性騷擾,被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判處阿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的姐姐交往,阿德在民國113年5月8日及9日,先後兩次對小美做出不當行爲。5月8日,阿德趁借宿小美與家人於位於臺南的住處時,阿得在未經小美同意下進入其房間,趁其不備,將小美抱住並親吻其左臉頰,對小美進行性騷擾。第二次則發生在隔日中午,當時小美在姐姐房間,阿德再度對其進行相同行爲。
小美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向母親報告,並向憲兵指揮部報案,案件隨即進入偵辦階段。法院審理後認爲,阿德屬於成年人且具高職學歷,對小美的性騷擾行爲完全缺乏尊重,令小美深感驚嚇與侮辱,但因小美拒絕與阿德和解,考量阿德並無前科,且案件經其坦承犯行後,決定對其處以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