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持空氣槍架設靶紙射擊挨罰 瞎扯地點空曠且晚上無人經過

臺南張姓男子10月22日1時至3時許,攜帶空氣槍1支及鋼珠彈22顆,在安南區安信一街與草湖寮大道口自行架設靶紙射擊而被查獲,他辯稱,地點空曠且晚上無人會經過,加上離住戶又較遠,纔會在該地射擊,臺南簡易庭認他無正當理由鳴槍,處罰鍰3000元。

警方調查,所查扣空氣槍的射擊動能雖爲彈簧,無額外使用瓦斯鋼瓶等附加動力,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管制的槍砲,惟外觀兼具槍管、扳機、握柄等槍枝基本構造,非專業人士很難立刻清楚辨識,客觀上極易使一般公衆誤認爲真槍而心生恐懼

且張在該地點使用空氣槍,已令一般人感覺生命及身體法益受威脅,張攜帶空氣槍已有危害公共秩序、破壞社會安寧之虞。

他辯稱,僅因該地點空曠且晚上無人會經過,加上離住戶又較遠,便在該地點進行空氣槍射擊。

法官認無任何攜帶空氣槍或鳴槍適法、適切及合理事由,屬無正當理由攜帶空氣槍及鳴槍無疑,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認張無正當理由鳴槍處罰鍰3000元。

臺南簡易庭認張男無任何攜帶空氣槍或鳴槍適法、適切及合理事由,屬無正當理由攜帶空氣槍及鳴槍無疑,認他無正當理由鳴槍處罰鍰3000元。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