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挨批成「光電毒地城市」 黃偉哲:掩埋場只要違法就送辦
臺南市議員林燕祝總質詢爆料指出,臺南列管的非法掩埋場162場,已移送45件,清除費高達52億元,卻求償無門之際。(洪榮志攝)
臺南已成光電毒地城市?市議員林燕祝今天總質詢爆料指出,臺南列管的非法掩埋場162場,已移送45件,清除費高達52億元,卻求償無門之際;光電場也被檢舉非法掩埋,學甲三慶裡又發現遭掩埋六價鉻等致癌物,要求移送檢調追查。市長黃偉哲答詢說,遭檢舉非法掩埋會實地稽查,若是有毒廢棄物就會移送法辦,「只要違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林燕祝指出,臺南市列管的非法棄置場共162場,已移送強制執行的有45場,移送執行金額高達51億9652萬1381元,但實際收繳金額只有3115萬3991元;目前有害事業廢棄物約4331公噸,處理費1噸 6萬元,總計處理費約2億6000萬元,但因行爲人多數都已經脫產,導致政府求償無門。
林燕祝建議,列管的非法棄置場,一定要註記在地主的土地謄本上,並分3階段處理這些土地;其中,有價值的土地先清除活化後再買賣,土地價值約等成本價者依前方法處理,無價者則處理後靜待土地價漲。
林燕祝還說,部分地面型太陽光電場的光電板下,居然也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包括北門區、學甲區的光電案場均疑似偷埋廢棄物,南13鄉道水利用地也被掩埋事業廢棄物。
此外,學甲三慶裡溪洲子寮段土地10多年前疑似被人掩埋廢棄物,被檢舉多年都沒有下文,今年5月底環保局終於進行開挖,並將疑似事業廢棄物帶回檢驗後,居然驗出「六價鉻」等致癌物質。
環保局強調,非法廢棄物棄置場址衍生的清理責任,除依法要求污染行爲人、地主清理外,也會責成廢棄物產源負擔,不會動用人民的納稅錢,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至於經濟部工業局去年9月到七股、北門等3處太陽能案場稽查,發現使用含有爐碴的CLSM後,已針對提供料源的廠商開罰1.2萬元,並限期改善;複查發現未改善,將再次開罰2.4萬元。另外,七股案址經查已完成刨除並清除完畢;尚未改善完成的北門案址則限期今年7月3日前改善完成,如未改善按次處分。
環保局強調,針對非法掩埋爐碴,無論鋪面或是填埋都會全力徹查,一旦查獲違法,均會要求清理移除,並參考將採用撤照、扣押電費等方式,對不法所得確實進行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