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聯合生產武器 別高興太早
(圖/摘自Lockheed Martin官網)
《日經》駐臺記者中村裕從華盛頓發稿報導美國政府正在考慮將部分對臺軍售品項,透過授權生產方式,期能讓臺北加速獲取軍備系統之進程。
首先,我國與美國合作生產軍品?臺已有先例,早在1970年代,就與美國透過技術移轉輸出模式,合作生產過UH-1H通用直升機。後續循類似模式,繼續生產過F-5E/F型戰機,並且在此基礎上,更上層樓與諾斯諾普格魯曼公司合作研發過,專門爲我國設計生產之AT-3教練機。
至於其他軍備品項在美國技術支援與轉移授權前提下,亦曾針對特定陸用與海上平臺所用子系統或是裝備,進行過合作生產作業。而事實上就目前臺灣工業產能與品質,美國軍備產品上有臺灣所生產組件,完全不令人意外,只是臺灣承製廠商可能完全不知道,其實是在爲美國生產軍備產品組件。
其次要提醒,不論我國與美國合作生產任何品項,真正技術環節還是掌控在美國國防產業體系手中,技術移轉範圍相當有限,千萬不要指望透過合作偷學功夫,華盛頓不會笨到培養出在國際軍備市場的競爭對手。
報導中指出「美國智庫『對外關係學會』研究員David Sacks指出,透過合作生產不僅可加速向臺灣移轉軍備,同時亦有助於鼓勵臺灣增加國防開支。」、「目前在臺灣存在反對增加國防開支的反對聲浪,因爲支出經費將流入他人之手,無助於臺灣經濟」。Sacks聲稱:「爲確保至少能有部分經費能留在臺灣,並讓當地供應商能因此獲利將有望遏止部分負面評議,並在政治運作上有利於提高國防開支。」
確實在綠營執政兩岸對抗下,國人對於軍備支出經費如此驚人已經逐漸不耐,社會輿論充分表達負面情緒。但是透過合作生產,能否對臺灣經濟產生拉擡效應,又可讓臺灣相關產業分潤多少利益?就實際成本效益來說,會比較划算降低支出嗎?其實是充滿變數,因此不必期望過高,而是要務實算計。
最後,由於《臺灣政策法》可能來不及完成審議,因此要將相關提供經費支持我國防採購之條款,以肉桶立法手法納入美國年度《國防授權法案,NDAA: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內,所以顯然美國政府感受臺灣社會對於國防支出失控,存在着不滿氛圍,所以纔會拿出這些應對策略。
換言之,華盛頓要對臺灣民衆有個交代,美國要安撫不耐情緒,我們千萬不要太高興;目前爲何要認真養豬,因爲將來還是要在年節時宰殺。所以愈認真對待這張臺灣牌時,我們更要思考,難道面對此等嚴峻形勢,只有被甘心綁架這個選項嗎?
(作者爲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