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槍殺命案共犯逃回臺竟交保 北檢:將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臺北地檢署27日以周昱帆涉嫌殺人、毒品罪當庭逮捕向臺北地院聲押禁見,但法院以30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賴佩璇攝影)
強盜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遭槍殺棄屍,被泰方列爲共犯的臺籍男子周昱帆從柬埔寨返臺,警方即通知周男協助調查;臺北地檢署27日以周男涉嫌殺人、毒品罪當庭逮捕向臺北地院聲押禁見,但法院以30萬元交保。
對此,北檢表示,待蒐集相關事證後,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法院今下午3:30分開庭,晚間8點35依周男涉犯殺人罪嫌,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
檢方認爲,周男涉犯《刑法》殺人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滅證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