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股制度大變革 股東會前停資下週一起走入歷史!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證交所宣佈,自今(2015)年3月16日(下週一)開始,取消上市(櫃)公司證券停止過戶前應停止融資買進3日的規定,並將停止融券賣出由5日縮短爲4日,融券最後回補日則維持不變。

證交所表示,實施取消停資新制,適逢今年股東會旺季,絕大多數上市(櫃)公司股票可適用,即投資人於發行公司停止過戶前仍可持續融資買進,有助於維持市場量能。

另外,證交所提醒融券人特別注意,新制同步實施停止融券賣出由5日縮短爲4日,將使停止融券賣出起日與融券最後回補日爲同一日。

證交所說明,原規定於停止過戶前5個營業日要停止融資買進3日,是因早期電腦使用較不普及,且股票尚未集中保管,須提供足夠時間供授信機構編制過戶清冊設計考量現今有價證券已全面實體,並由集保結算所透過電腦編制融資人過戶清冊,提供予授信機構覈對後,代向發行公司辦理過戶,已無停止融資買進3日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