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高材生誤闖配電室觸電燒成焦屍 二審獲賠409萬

臺大高材生誤觸高壓電遭燒死,高院二審改判臺電須賠償409萬餘元。(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臺大生物產業傳播社會發展學系畢業的26歲林姓男子,2016年間某晚間,因酒後疑似找廁所,闖進海軍位在基隆威海營區旁的臺電配電室結果被1萬伏特的高壓電電死,燒成焦屍家屬向臺電求償,一審判決臺電須賠償310餘萬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改判臺電須賠償409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6年3月間經營網路公司的林姓男子與朋友到KTV歡唱,凌晨3時許離開KTV。雖然有朋友陪伴2小時,但最後朋友仍讓他獨自搭乘計程車返家。林男離家不到10分鐘的地點下車,走到附近海軍位於基隆中正路威海營區旁的臺電配電室,林男先站在一旁觀望,大約1分鐘後,林男闖入沒有上鎖的配電室。

沒多久,配電室就傳出爆炸聲巨響,營區衛兵立即趕往查看,發現林姓男子倒臥在配電盤上,而他因爲遭到電擊上半身焦黑,面目全非,明顯死亡。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並通知家屬前來處理。家屬認爲配電室沒有上鎖,讓林男隨意闖入,發生意外,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向臺電請求賠償3880萬餘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臺電有疏失,但因林男酒後擅闖配電室,要負擔7成過失責任,最後判決臺電賠償310餘萬元。雙方均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臺電沒維護好配電室,確實具有疏失,必須賠償。但因林男酒後不慎開啓,誤入所致,因此認定林男需負擔5成過失責任。經過重新計算後,改判臺電須賠償林男父親190萬餘元、林男母親218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