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慘!遭男友騙錢還狠甩 女發文爆男「不舉」反被告誹謗

張女網路上王男是「愛情騙子」,臺北地院認無關公益,依加重誹謗罪判刑。(黃捷攝)

張姓女子大錢支持王姓男友出國考取機師證照,事後卻被分手,氣得在「爆料公社發文痛批王男是「愛情騙子」、「酒後不舉」,挨告加重誹謗。臺北地院認爲王男非公衆人物,行爲無關公益,故判張女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可上訴。

張女2017年8月25日在「爆料公社」張貼標題爲「女孩泣訴航空業的愛情騙子,利用各種話術騙財騙色再分手,請女生小心以免同樣手法受害」的文章,稱她2016年4月間在PTT上認識王男,進而以結婚爲前提交往。

張女文章指出,王男自稱曾在美國飛行訓練學校受訓,告訴她「以後妳就是機師孃了」,並想再考取教官資格,約定回國馬上登記結婚,她信以爲真,出錢幫找英文家教、送王男出國,王男回國後卻將她封鎖,痛批王男「吃軟飯的騙子」、「私生活失檢」、「喝啤酒會不舉」,並公佈照片

王男提告加重誹謗,張女遭到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張女否認犯行,辯稱文章不是她發表的,她後來有提告詐欺,並將相關資料朋友看,可能是朋友發的文;辯護律師則稱,張女寄發存證信函要求「爆料公社」下架文章,迄今未獲迴應。

合議庭認爲,文章所附照片包括張女與王男的對話紀錄禮物卡片等,屬兩人間私密資訊,並有報案三聯單及刑事告訴狀,都是張女個人持有文件,文章也以「我」第一人稱詳述事發經過,勘認發文者是張女本人。

合議庭並指,無論張女能否證明言論爲真,因王男並非公衆人物,相關指控僅涉私德、無關公益,且張女文章還指「已有多位女生受騙」,卻提不出佐證,因而認定觸犯加重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