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警KTV亂抱妹!高雄學弟亮PASS調監視器喬和解 2人下場曝

▲員警涉嫌性騷擾遭起訴、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臺北市萬華分局黃姓員警去年5月間到高雄旅遊,順便找高雄市三民二分局李姓員警及女性友人小莉(化名)一起到KTV歡唱,酒酣耳熱之後,黃姓員警竟趁機環抱小莉,小莉氣得報案,黃男擔心事情鬧大,於是拜託李員拿着警察服務證,到KTV調閱監視器畫面,然後找小莉和解,小莉認爲黃姓、李姓員警身爲當事人,而且不是承辦性騷案的員警,竟利用職權去調畫面,再告兩人,兩人也遭起訴,法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法判黃姓員警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李姓員警則依個資法判徒刑4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原本是萬華分局的員警(去年5月底案發後已離職),去年5月13日晚間10時許,他約了高中學弟、也在高雄三民二分局任職的李姓員警、小莉和其他友人到KTV歡唱,中途小莉因不勝酒力到公共區域的沙發休息,黃男見狀就坐下去陪她聊天,原本聊得很開心,但兩人準備回包廂時,黃男卻伸手環抱小莉,讓小莉嚇得驚聲尖叫。

小莉事後對黃男提告性騷擾,黃男見事情鬧大,趕緊找李男幫忙,李男於是跑到KTV,出示警察服務證要求提供事發時的監視器,店家於是讓他用手機側拍了3段影片,李男拿到影片後,轉傳給黃男,黃男再拿給另一位黃姓友人,準備找小莉談和解。

小莉發現黃男、李男等人居然握有監視器畫面,認爲李男並非承辦性騷案的員警,竟利用警察職權去調畫面,於是再告黃男、李男違反個資法,檢察官偵辦後,依違反性騷法、個資法將黃姓員警起訴,李姓員警也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法院審理時,兩人都坦承犯行,李姓員警還和小莉達成6000元的和解,法官審酌一切情狀後,將黃姓員警依性騷擾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李姓員警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徒刑4月。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