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港填築增焚化再生粒料 加嚴自主警示過環差
臺北港擬新增以焚化再生粒料做爲填築料源,並提高轉爐石使用量,提送環境差異分析報告送審。環委籲加嚴重金屬溶出自主警示標準,避免對海域水質造成影響,最後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環境部今天召開「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劃第六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新增焚化再生粒料造地填築料源及提升再生粒料填築總量)」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表示,本案位於新北市八里區、臺北港範圍內,新增焚化再生粒料爲造地料源,規畫於第4期防風林海側及陸測設置25公尺緩衝帶,並保持4公尺以上覆土層;預估年收受量爲4.5萬立方公尺、填築10年。
另外,本案變更項目也包含提高可填築轉爐石上限至約719.6萬立方公尺。
根據估算,增量轉爐石可用於二、三期填築工程,分別增加溫室氣體排放約2.4、4.6萬噸;而四期工程除使用轉爐石外,也新增焚化再生粒料,估算增加溫室氣體排放約3.4萬噸。
前次初審會議,環評委員關心自主管理警示標準應依焚化再生粒料可能溶出重金屬進行規劃,強化說明新增焚化再生粒料及提升填築量總量對海域水質影響。
開發開位今天表示,焚化底渣再利用處理方式,包含進廠檢驗等都必須符合相關標準,每500噸就要檢測1次,也要求流向申報,因此品質管理也都符合溶出程序;進場填筑前,每月還會再檢測1次,填築區提外2側也設有監測站,施工期間也設有自主警示。
開發單位訂定各重金屬溶出項目濃度達海委會「海洋環境品質標準」就會停工,自主警示標準訂爲停工標準的90%,達自主警示標準就會進行取樣、連續2次超出自主警示標準將討論改善作爲。
環委認爲,重金屬溶出可能在取樣、檢測值會有誤差,90%已相當接近規範的數值,希望加嚴至達80%就進行自主警示,開發單位承諾辦理。經環委審議,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將送環評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