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N號房 男扮女騙性感私密照20張 恐嚇「你會被我上」遭訴
士林地檢署調查葉姓男子以呂姓女子的裸照威脅要上她,依恐嚇罪提起公訴,整個過程有如臺版N號房。(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葉姓男子透過臉書社團結識被害呂女,2018年間提議交換性感照片,自己卻下載網路流傳的性感照傳給呂女,使呂誤信葉男是女性,進而傳自己穿着內衣褲、裸露胸部、下體照片給葉男,半個月遭恐嚇「想上妳」,呂擔心20張私密照片遭散佈,立刻報警處理,過程有如韓國「N號房」,所幸及時報案並未釀成更嚴重傷害,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恐嚇罪提起公訴。
韓國2018年底爆發「N號房」,綽號「博士」的犯罪者以金錢利誘被害女子拍下裸照,利用交友軟體,威脅不從將散佈裸照等一連串犯罪事件。
25歲葉男2017年9月出獄後,透過臉書社團結識呂女,提議交換彼此性感照片,葉卻以下載他人照片傳送給呂女,讓呂女誤以爲葉是女性,願意將自己私密照片傳送給葉,拉近彼此關係。
未料,呂女傳送20張自行拍攝的私密照片後,2018年4月13日,葉先在某臉書社團內,私訊給呂女的朋友,呂女僅穿着內衣褲照片,當朋友告訴呂后,呂因擔心其他裸露照片遭散佈,立刻以Line傳送訊息要求刪除,反遭葉回答「我直接說,你會被我上」、「我一定敢的」、「我說明的,你會被我上」、「就說對你很衝動了,還一直勾引我」等猥褻文字給呂。
呂想到還有私密照片,擔心遭持續散佈,因而報警處理,並未因害怕配合葉男更進一步要求。葉男應訊時否認使用犯罪的臉書帳號,並未威脅散佈,檢察官認爲,葉男曾因冒用他人名義開立臉書帳號遭起訴,加上證人指述,確定犯罪帳號由葉男本人使用,認定訊息足以使呂女心生畏懼,依法起訴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