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發佈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公告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保障+市場”住房供應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9月6日,泰安市住建局發佈了《關於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工作思路,“市場化、法治化”和自主決策、自願參與的原則,由政府選定的泰安市泰山置新房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爲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爲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過5%的利潤),在泰安主城區內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本次徵集房源時間爲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5日,徵集範圍爲泰安市主城區範圍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房源需滿足多項條件:房源所屬項目已取得單體竣工驗收證明;單套商品房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及以下;房源權屬清晰、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且可交易;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爲齊全,滿足一定車位配比;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或整院;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有利於推動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庫存、助力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泰安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根據房地產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保障性住房實際需求、商品房市場庫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思路,組織開展了市區範圍內住房需求問卷調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摸底調查、鄉鎮工作的有關羣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摸底調查和房源摸底調查,全面摸清了保障性住房需求量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數量兩個底數,明確了收購安排、收購主體和開發企業,科學合理制定了管理辦法。

下步工作中,泰安市房產管理服務中心將以需求爲導向,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思路,合理確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鎖定保障性住房需求,以可持續發展爲目的,堅持回購後“市場化+保障房”兩條腿走路,創新制定收購存量住房運營管理機制,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實現資金可平衡、項目可持續,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大衆新聞·齊魯壹點記者 孟傑 通訊員 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