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機車講電話「遭推入草叢」搶劫 強盜累犯判決出爐
池姓男子在今年4月以強暴方式搶奪小敏(化名)的錢包,內有800元現金和信用卡,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強盜罪、累犯判處池男徒刑5年8月。(本報資料照片)
有強盜前科的高雄池姓男子於今年4月底在大社區將一名坐在機車上講電話的女子小敏(化名)推落機車後,並把小敏強制推入草叢,以強暴手段令小敏不能呼救,搶走小敏的錢包,內有信用卡和800元現金。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強盜罪與累犯,處徒刑5年8月。
池姓男子當時對小敏說:「小姐,你欠我5000元,什麼時候要還」等語。小敏說不認識池男,池男隨即將小敏推落機車,小敏爬起來後,池男又把小敏推跌入草叢。小敏爬起來要逃離,池男從後方勒住小敏的脖子並將她壓制在地,且以手指伸入小敏的嘴巴,避免小敏呼救。
過程中,小敏的左膝、兩手腕、左前臂、頸部、右側下巴及口內多處擦傷、腹壁挫傷。由於小敏被推落時正在與其丈夫何男通話,何男聽到小敏的情況有異,立即趕到現場。池男見狀逃逸,小敏報警。
仁武警方在案發後循線逮補池男,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檢方起訴。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池男有強盜前科,因爲缺錢花用就以強暴方式搶奪小敏的錢包,犯罪情節甚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漠視法律禁令,因此判依強盜罪判處池男徒刑5年8月,並追徵小敏被搶奪的金錢8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