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開庭…自爆獨留6歲兒在家睡覺 提告駁「我又不是故意的」
徐姓男子去年到法院開調解庭時,自爆將6歲兒子獨留在家睡覺,經通報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徐接受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徐不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處分沒有違誤,判徐敗訴,可上訴。
徐2023年4月12日上午,將6歲兒子獨留在家睡覺,自己則外出至臺北地方法院開調解庭,法院得知後通報新北社會局,並認定徐違反兒少法,命接受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徐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徐指出,依照法規他雖有誤觸兒少法,但仔細分析後應知錯不在他,且兒子至今安全無虞,他又不是故意的,更不能算他的錯,法規若硬如此苛刻,會導致做人沒溫度,家庭沒溫暖。
徐說,他趕着跑法院,小朋友在家最安全,小朋友自己把門鎖上,他也沒有辦法,且家裡也有市話,小朋友真的有事可以打電話,他後來也有聯絡上小孩母親,他不知道行政上有什麼疏失,但跟他沒關係。
北高行指出,兒少法明文禁止父母、監護人等,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少獨處,縱使沒有發生具體實害,也無礙徐已經違法的事實,認爲新北市府處分沒有違誤,判決徐敗訴。
徐姓男子去年到法院開調解庭時,自爆將6歲兒子獨留在家睡覺,經通報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徐接受4小時親職教育輔導。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