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顏寬恆遭判8年4月是神判決 律師看傻「戳破疑點」:法院鬼扯蛋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假買賣脫手豪宅及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刑8年4月。(資料照/顏寬恆服務處提供)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於2021年臺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時,被控沙鹿豪宅及南屯招待所涉竊占國有地、假買賣脫手豪宅及詐領助理費3案,一審竊占國土無罪,另兩案依貪污、僞造文書共判8年4月,全案可色上。對此,律師葉慶元直呼是「神判決」、「簡直鬼扯蛋」,警告民進黨政府,司法若太過偏頗就會失去人民信任,人民就會退回叢林法則來處理紛爭,這是民進黨政府希望看到的局面嗎?

檢調追查顏寬恆竊占國土案時,另查出顏以林進福當人頭助理,盜領助理費108萬4976元。法院判決指出,林負責的苑裡營造公司帳目裡,有「顏董代收代付總表」,列出「代收立法院薪資107/2/5至109/1/15(林進福)」欄位,顯示爲替顏代收的款項,該款項用來支出顏家購車款、健保費、沙鹿豪宅維護費等支出,認爲是強烈證據,依貪污罪判顏7年10月、林7年8月徒刑。

律師葉慶元在臉書發文直呼是「神判決」,將實際有在執行助理職務的人,報爲立法院的公費助理,薪水直接進助理的賬戶,立委本身沒有動用,也沒有證據顯示有管理支配權限。如果這個助理拿他自己的薪水來支付立委相關的費用,會構成貪污嗎?

葉慶元雖未接觸這個案件,但他認爲客觀上看起來,林進福就是顏寬恆的金主,一直幫顏支付一些有的沒有的錢。顏寬恆投桃報李,把他報成公費助理,讓林不要都是自掏腰包,然後林進福繼續幫顏寬恆支付有的沒有的費用,「這樣怎麼會變成貪污呢?簡直鬼扯蛋嘛!」

對於法院認定顏寬恆以假買賣方式與林進福合夥脫手豪宅,依僞造文書罪判顏、林各6月徒刑,葉慶元則認爲,不動產交易本來就一個願買,一個願賣,價錢對了就成交。「可以由法院來判斷因爲價格太低就是假買賣嗎?假設真的是虛僞買賣好了,最高法院不是早就承認有所謂的借名登記嗎?什麼時候變成相關的假買賣都構成僞造文書啊?」

葉慶元直言,自己不是顏寬恆的律師,沒必要幫顏說明,只是覺得這兩個判決,都太令人傻眼,「當司法太過於偏頗的時候,就會失去人民的信任!人民捨棄法院作爲紛爭解決的途徑,就會退回到叢林法則,這是民進黨政府希望看到的局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