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董事會已審議通過 去年業績預告卻遲遲未發
每經記者:黃鑫磊 每經編輯:楊,夏
2月25日,深交所向*ST越博(SZ300742,股價4.45元,市值6.29億元)發出關注函,要求其全體董監高勤勉盡責,督促公司儘快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並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存在的終止上市風險。
因*ST越博2022年度期末經審計淨資產爲負值,公司股票交易於2023年5月4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有關規定,*ST越博應當於1月31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披露。
2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繫*ST越博董事長兼代行董秘,但截至發稿未獲迴應。
去年預虧最多近3億元
雖然遲遲沒有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但事實上,根據江蘇證監局調查,*ST越博1月31日董事會已審議通過的2023年業績預告相關材料顯示,預計2023年歸母淨利潤爲虧損2.98億元至2.09億元,預計2023年末歸母淨資產爲-2.38億元至0萬元,可能觸及終止上市情形。此外,*ST越博尚未披露2022年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所涉事項是否消除,亦可能觸及終止上市情形。
深交所要求*ST越博年審機構嚴格遵循相關規定,審慎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就公司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同步出具專項覈查意見,切實承擔起中介機構責任。
同時,深交所提示*ST越博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深交所還提示*ST越博年審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公正獨立,勤勉盡責,並保證所出具的文件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曾遭深交所多次約談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月1日,深交所曾向*ST越博發出關注函,稱多次約談公司董事會成員及年審機構,反覆督促公司董事會及時、合規地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但公司董事會仍未按照相關規定披露業績預告,因此將對公司及董事會成員採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予以紀律處分。
2月8日,*ST越博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賀靖、朱銳鏗、申瑞強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40號(以下簡稱《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江蘇證監局認爲,*ST越博未及時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的行爲違反有關規定,賀靖作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並代行董秘職責,在公司業績預告經半數董事出席並經全體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的情況下,未及時向深交所提交業績預告公告,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有關規定,對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規行爲承擔主要責任。朱銳鏗、申瑞強作爲公司董事,在1月31日24點前未就是否同意公司業績預告內容發表明確意見,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有關規定。
因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ST越博及賀靖、朱銳鏗、申瑞強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