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入園禁令又被撤 桃市法務局長:搞不懂經濟部邏輯
經濟部訴願會二度撤銷桃市府禁止3家SRF業者入園處分。圖爲今年8月上千名桃園觀音、新屋居民上午集結於凱道,要求「SRF滾出觀音」,拒絕SRF在大潭裡設廠。圖/聯合報系資料庫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昨日第二度撤銷桃市府對3家SRF廠的禁止入園處分,桃園市法務局長賴彌鼎今受訪時表示,經濟部撤回推薦函後,就已不符入園程序,經濟部卻堅稱前市府准許入園的處分是合法,還不斷給市府壓力,前後說法矛盾,令人難以理解。
賴彌鼎表示,目前市府正研議兩個面向,一是請律師專家團隊研究,訴願程序是否還有可完善之處;二是經濟部能源署近日修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已明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排除「利用或處理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轉換爲電能之發電設備」,市府會研究法規修正後提高的標準,是否會影響原承諾書內容。
對於經濟部多次撤銷市府處分,賴彌鼎說,經濟部稱前市府讓3家SRF廠入園許可的處分合法,卻又稱現任市府撤銷入園許可的處分是違法,過程中還給市府很多壓力,說「你們一次又一次,東西就沒什麼內容…...。」
但賴彌鼎強調,原本廠商申請入園的程序需要經濟部的推薦函及備查同意書,才能向市府申請,經濟部後來收回推薦函,表示該文件不具法律效力可視爲不存在,「當時的合法程序少了一個,還合法嗎?當然違法!所以我們後面把它撤掉,結果經濟部又說前市府當時的處分合法,我們就搞不懂他的邏輯是什麼?」
至於其中一家SRF廠臺灣立方9月中向市府提出180億元國賠申請,賴彌鼎表示市府已駁回,業者目前沒有提出行政訴訟。他解釋,當時業者提出國賠是不恰當的,因爲在訴願決定確定前,事實和法律效果都不確定,更遑論是否造成損害,「訴願決定都還沒出來,有什麼損害不損害的問題?」
賴彌鼎認爲,業者提出國賠只是爲了給市府承辦人員施壓,他也向經發局同仁表示不必有壓力,「因爲訴願沒決定出來,若訴願決定是他們贏了,他才能拿來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