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資管業務迎新規 延期兌付等須上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4月24日,記者從券商處獲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擬加強私募資管行業信息報送自律管理工作,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從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在資產管理計劃備案完成後持續履行信息報送義務。

報送時限及內容方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於每月10日前報送資產管理計劃的持續募集情況、投資運作情況、資產最終投向等信息,還應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計劃的融資槓桿水平、延期兌付情況等運行信息,並定期報送壓力測試信息。此外,產品的合同內容變更、投資者信息變更以及終止與清算信息也應及時更新並報送。

自律管理方面,中基協將不定期發佈《信息報送情況通報》,在行業內通報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信息報送整體情況、常見違規情形和多次違規的機構名單。對於違規機構,將要求其出具整改說明和合規承諾,並將相關情況定期通報給監管部門和其他行業協會。對於嚴重違規的情形,還將在中基協官網的會員機構公示信息中進行特別公示。

此前,已有私募資管因披露報送問題被“點名”。2023年7月28日,中基協公佈對上海鉅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鉅澎資管”)的紀律處分決定書,鉅澎資管存在對其他基金出資款項被出借但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交易結構。相關機構被中基協予以紀律處分決定。

事實上,據中基協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19年6月,中基協發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其中就曾提及,資產管理人應當於每月10日前向中基協報送資產管理計劃的持續募集情況、投資運作情況、資產最終投向等信息。爲加強資產管理計劃事中事後運行風險管理,資產管理人還應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要求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計劃的融資槓桿水平、延期兌付情況等運行信息,定期報送壓力測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