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銀行客戶經理以借錢爲由受賄,涉貸款金額超1.5億元

(文/王力 編輯/徐喆)日前,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四川監管局官網披露,四川銀行員工王宗因爲對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終身。

據瞭解,王宗出生於1963年,自1986年起便在中國建設銀行從事信貸業務工作。此後,他先後在涼山州城市信用社(涼山州商業銀行前身)和四川銀行涼山分行會理支行擔任客戶經理,負責信貸業務,包括貸前調查、貸中審查以及貸後管理等環節。

然而,王宗在履職過程中,卻對貸前調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了銀行業的相關法規和職業操守。因此,他被四川監管局處以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的嚴厲處罰,以儆效尤。

更爲嚴重的是,王宗還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據四川省喜德縣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王宗在爲多家企業辦理貸款業務時,收受了共計26萬元的賄賂款。爲了掩蓋這一違法行爲,王宗多次以借錢爲由,補開收條借條,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

據悉,涉及的貸款金額超過1.5億元,涉及多家企業。這些企業在王宗的協助下,順利獲得了銀行的貸款支持,而王宗則從中謀取私利,嚴重損害了銀行的利益和聲譽。

對於王宗的違法行爲,四川省喜德縣人民法院作出了判決。法院認爲,王宗身爲銀行工作人員,在金融業務活動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王宗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同時,他退繳的在案人民幣26萬元也被予以沒收。

而從今年5月份監管信息披露來看,多名銀行人遭終身禁業處罰,國有大行及民營銀行員工均涉及。

據最新監管信息披露,在剛剛過去的5月份,共計有12名銀行從業人員因嚴重違規被監管部門處以終身禁業的嚴厲處罰。這一系列罰單不僅涉及國有大型銀行,還波及民營銀行。

5月7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天津監管局率先開出三份終身禁業罰單,針對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和中國農業銀行天津南開支行的員工管理不到位及違規辦理業務等問題,對武威、李忠志和張恪三人實施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

進入5月下旬,深圳監管局也發佈了一份終身禁業罰單,廣發銀行深圳分行員工郝毓忠因授信管理、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行爲被處以終身禁業的處罰。郝毓忠的行爲直接損害了廣發銀行的聲譽和利益,監管部門的處罰體現了對違規行爲的嚴厲打擊。

除了國有大行,民營銀行員工也未能倖免。在5月份,天津金城銀行的兩名員工因員工行爲管理失當被處以終身禁業的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處罰的銀行員工中,不乏一些罕見案例。例如,中國工商銀行海口望海樓支行的客服經理黃海龍因爲爲實施信息網絡犯罪團伙開辦銀行卡或U盾,被監管部門處以終身禁業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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