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把握年終贈與黃金期

又到歲末年終,不要讓合法節稅的機會白白溜走了。圖/本報資料照片

時間過得很快,一年又將接近尾聲,值此歲末年終之際,別忘了把握年底的贈與黃金期,不要讓合法節稅的機會白白溜走了。

饒祥浩■金融業專業財稅顧問

依照現行規定,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是244萬元,如果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贈與的金額沒有超過免稅額,是不用繳稅的,如果再搭配夫妻間贈與免稅的規定,由夫妻兩人各自贈與,就可以將免稅的金額再擴大一倍,每年贈與488萬元給子女都不用繳稅。但請注意,贈與的金流一定要很清楚,千萬不要因爲貪圖一時之便而產生稅務風險。

贈與順序不對

難逃補稅與罰款

曾經有個案的情況是這樣的,小孩要買房付頭期款,夫妻兩人原本要各自贈與244萬元給小孩,但是因爲先生工作忙碌,來不及匯款,所以太太直接匯了488萬元給小孩,事後先生再轉244萬元給太太,後來國稅局在查小孩買房資金來源的時候,發現了這個情況,國稅局認爲,從金流上來看,就是太太匯了488萬元給小孩,太太對小孩的贈與金額已經超過了年度免稅額,卻沒有申報贈與稅,所以要補稅加罰,至於先生之後有匯錢給太太,那是先生與太太間的資金往來,不能因此主張是先生對小孩的贈與而要求免稅。

倘若夫妻兩人各自贈與244萬元還是不夠用,此時就要把握年底的贈與黃金期,先把今年的額度用滿,等到隔年的1月1日,就又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度可以使用,如此便可以將贈與的金額再擴大到976萬元。

此外,如果適逢子女婚嫁,還可以善用婚嫁贈與免稅額,父母親各有100萬元的額度可以使用,而且贈與的財物,不限於銀行存款,也可以贈與土地或房屋等其他有價值的財產,但請注意,只有父母親纔有子女婚嫁贈與免稅額,爺爺跟奶奶是沒有的。另外,婚嫁贈與的日期不一定要在結婚當天,只要在結婚登記日前後的六個月內都可以符合免稅資格。

贈與年度免稅額不能跨年累積

最後要特別提醒,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如果當年度沒使用,並不會累積到下個年度,所以不管是要幫子女準備出國留學的基金、籌備買房的頭期款或是進行資產傳承的規劃,都應該要善用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把握年底的贈與黃金期,不要讓合法節稅的機會白白溜走了。

另外,對於子女受贈取得的資金,父母親可以如何協助做管理呢?實務上的作法很多,例如,可以結合保險商品,將父母親贈與給子女的資金,承做以子女爲要保人及受益人,父母親爲被保險人的保單,這樣的規劃方式有三大好處:第一,子女的資金以保單的方式持有,比較不會隨意揮霍;第二,父母親如果有意外發生,透過保險金理賠可以爲子女提供生活保障;第三,以子女爲要保人及受益人的保單設計,未來的保險金理賠也不用擔心會有遺產稅、贈與稅或是課徵最低稅負的問題。

或者也可以結合信託架構,例如將父母親贈與給子女的資金,成立一個他益信託,以子女爲受益人,由父母親擔任監察人,這樣的規劃方式有四大好處:第一,贈與給子女的資金是在父母親的監督下,由受託銀行代爲管理運用,不用擔心會被子女隨意揮霍;第二,信託財產可以免除強制執行,具有資產保全的功能;第三,信託財產與子女的自有資金切割管理,不用擔心子女未來會因爲婚姻的關係而導致財產外流;第四,完全他益的信託架構,可以解決資產傳承的問題,避免繼承的糾紛,也不用擔心未來要再繳納遺產稅。

最後,不管採行何種規劃方式,都應該以合法爲原則,並諮詢稅務專家的意見,纔不會節稅不成反而惹稅官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