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老闆大哥母女! 資深送貨員給15歲乾女兒看「跟媽媽性愛片」
▲阿明和老闆的大嫂、姪女發生關係,甚至還在老闆家中裝針孔偷拍。(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中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認老闆的15歲姪女小美(化名)當「乾女兒」,沒想到竟染指她和老闆的大嫂,他不僅睡了母女,甚至還偷拍性愛影片。阿明二審判被判4年2月徒刑,他上訴最高法院中。
判決指出,阿明長年在一間家族經營的傢俱行擔任送貨員,和老闆兄弟兩家人熟識,他先後在兩家人的住處、浴室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他們的洗澡畫面。
阿明在小美國二時認她當乾女兒,趁她家中沒人,到她爸媽的房間發生關係。他還長期給她「好處」,以交付金錢、匯款、贈送iPhone 6s等禮物方式,誘使對方拍攝裸照及自慰影片供他手淫;若見她不從,則再以不匯金錢、停止金融卡及信用卡等方式斷絕經濟支援。
▼阿明趁小美家中無人,到她的爸媽房間發生關係。(圖/示意照/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阿明還和老闆的大嫂到汽車旅館翻雲覆雨,用針孔偷拍下性愛過程,將影片傳給小美看。後來因大人發現小美的堂妹手機內有小美的私密照、小美媽媽和阿明的性愛影片,才讓全案曝光。
警方在阿明住處查扣2臺針孔攝影機、2個針孔攝影機電池、1個針孔攝影機遙控器、4片記憶卡。一審法官認爲,被告自小美兒時起就看她長大,應照顧保護她,卻爲逞一己性慾,明知她尚年輕,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未臻成熟,並欠缺性隱私自主決定意思,竟利用她對金錢及物質慾望控制力薄弱弱點,引誘她自拍裸露猥褻影片,且與她性交影響身心健全發展。
一審先以「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物品罪」,判阿明3年徒刑;之後又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等罪,再判2年6月。二審改判4年2月,全案最高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