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溝蓋破害女童20公分撕裂傷 母控公所失能、市府卸責

4歲董小妹意外踩入破損水溝蓋,造成右大腿及小腿長達20公分深度撕裂傷。(彭佳芸辦公室提供/劉瑋晴新北傳真)

董媽媽表示經過半年求償無門,且公所還要求家長自行提告,認爲政府單位態度消極。(劉瑋晴攝)

新北市三重區大仁街某便利商店前一處水溝蓋嚴重破損,去年7月4歲董小妹意外踩入,造成右大腿及小腿長達20公分深度撕裂傷。(彭佳芸辦公室提供/劉瑋晴新北傳真)

新北市三重區大仁街某便利商店前一處水溝蓋嚴重破損,去年7月4歲董小妹意外踩入,造成右大腿及小腿長達20公分深度撕裂傷,董媽媽隨即報案,但是經過半年求償無門,且公所還要求家長自行提告,董媽媽認爲政府單位態度消極,因此今(17)日召開記者會痛訴公所失能、市府卸責。

董媽媽表示,去年7月女兒發生嚴重意外後隨即至警局報案,一直到9月初市府都無人上前關心,9月底進行第一次協調時,公所人員不願進入調解現場,僅由自己來面對承包商,因金額調解不攏,公所人員建議自己提出訴訟,董媽媽認爲政府不該把責任推給承包商,維護廠商是市府找的,市府卻將責任推的一乾二淨。

董媽媽說明10月初送了國賠申請書,一直到11月底仍然沒有接到市府及公所任何迴應,經由議員彭佳芸關心後才知道還在向醫院調閱相關醫囑和就診資料,12月初公所表示醫院告知資料涉及個資不便提供,將會把案件交由國賠審查會審議,12月底被告知遭國賠審查會退件,續由公所繼續主責協調,協調不成就只有提告一途,從事發至今已經過了半年,事情又回到原點,心力交瘁。

公所十分消極外,承包商態度也十分強硬,董媽媽說醫囑載明女兒至少需穿着壓力衣至少一年,但承包商僅願意提供最低標的賠償20萬,後續傷疤雷射和修疤手術費用一概不承認,未來恐長達10年的時間要跟傷疤對抗,加上壓力衣跟隨孩子成長需要調整及更換,還有除疤高跟美容膠等,目前回診一次都要一萬多元,希望政府要有同理心,孩子這麼小,傷疤要長大才能處理,政府應該正視公共設施的安全問題。

議員彭佳芸表示,公所在去年編列了3791.6萬元辦理道路附屬設施改善工程,如此高額的預算不應該出現水溝繡蝕導致女童跌入的公共意外事件,事發之後市府各單位缺乏橫向聯繫,無法在第一時間給受到無妄之災的市民協助,知情之後更直接將責任推給包商,讓市井小民自行去面對包商,不斷暗示趕快提告,有失地方政府保護人民的天職,也讓侯市長口口聲聲說要新北安居樂業的目標淪爲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