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囤貨小心踩雷 臺中女借帳號買境外藥品遭判刑

臺中蔡姓女子因把蝦皮帳號借予前男友使用,遭海關查獲男友2度利用其帳號向境外賣家購買大量口腔噴霧劑、驅風油,遭臺中地院判刑。(資料照片/馮惠宜臺中傳真)

雙11購物節電商大戰即將開打,不少買家、賣家蠢蠢欲動要藉機撿便宜囤貨,但依臺灣《藥事法》規範未取得輸入取可藥證不得販售醫材或藥品,臺中蔡姓女子因把蝦皮帳號借予馬來西亞籍汪姓男友使用,被海關查獲男友2度利用其帳號向境外賣家購買大量口腔噴霧劑、驅風油,遭臺中地院分處有期徒刑2月以及拘役30天,分兩案執行。

網購國外藥品如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覈准輸入,如被海關查獲,除藥品會被沒收外,也會觸犯《藥事法》第82條輸入禁藥罪,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蔡姓女子案例除提醒民衆網購帳號勿借人,也不可隨意買賣藥品或醫療器材,以免觸法讓自己留吃上官司。

蔡女和汪男交往期間,汪男以自己帳戶有問題,利用她的帳號透過「EZ WAY」(海外包裹實名制)2023年5月底向境外買家下單購買含優碘的口腔噴霧劑55瓶,6月初又以此手法訂購舒敏潔膚凝膠33件、斧標驅風油15件,2案皆在入境時被海關查獲列爲禁藥依法移送,中檢將蔡列爲共犯,依違法藥事法將她和汪一起提起公訴。

臺中地院審理期間蔡已和汪分手,蔡說,一開始男友以他是外國人的關係,無法使用「EZ WAY」纔會出借帳號,且她並不知男友在網站販賣成藥,2022年8月也向男友表明不要再用她的帳號用「EZ WAY」買東西進口,還說她的「EZ WAY」是綁定手機,有商品進口時會跳通知,曾發現不是她貨物跳通知,她即點選「申報不符」,但不相符的商品還是有順利進口臺灣,她認爲「申報相符」、「申報不符」是完全沒有作用。

臺中地院簡易庭審酌,蔡女雖辯稱已向男友表明終止授權,但當收到冒名申報貨物進口資訊,繼可在應用程式中點選「申報不符」、「遭冒名進口申報」,更應讓致電報關行表示自己遭冒名申報,甚至可以報警處理,而不是消極放任此事一再發生,因而前案判處蔡有期徒刑2月,後案處蔡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