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一商家亂貼小廣告

11日上午,城管古城中隊執法人員巡查發現,古城內某店鋪工作人員,把店外的電錶箱四周都貼上自家的產品廣告,和周邊的環境極不協調。該亂張貼的行爲違法了《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進行了清理,並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建築物、構築物的外牆、城市雕塑、行道樹、杆線以及其他設施上亂張貼、塗寫、刻畫。

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設施的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應當協助城管執法機構追查違法行爲人,及時清除亂張貼、塗寫、刻畫造成的污損。違法行爲涉及通訊號碼,追查時需要採取措施的,通訊經營管理單位應予配合。

零星招貼物應當張貼於市容行政主管部門設置或者指定的公共招貼欄中。

違反第一款規定的,責令違法行爲人限期清除或者承擔受妨害單位已支付的清除費用,並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壽縣目前大部分室外表箱都做了彩繪處理

▌來源:壽縣城管

▌編輯:龍震琳

▌審覈:小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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