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回收新制出爐 蘋果、三星等品牌循環率未達15%將挨罰
環境部今天公告修法草案,賦予手機業者回收手機責任,並提高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圖爲業者舉辦活動回收產品。(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每年銷售500萬支手機,但目前回收率僅12%,環境部今年8月預告草案,賦予手機業者回收責任並提高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今天正式公告,2025年1月1日生效,蘋果、三星、小米等手機品牌業者須在2026年達到15%循環率目標,否則將面臨3萬至15萬罰鍰。
環境部26日公告的「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重點爲2026年1月1日以後製造、輸入的手機需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且要求手機品牌及販售業者負起回收責任,並納入手機回收及手機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服務,提倡手機回收及循環使用。
環境部說明,蘋果、三星、華碩、小米等所有手機品牌業者應負起回收責任,2026年即要達成15%循環率目標,若未達成,應提改善計劃,隔年仍未達成,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環境部表示,經銷商、零售商則需配合明確規範廢行動電話的回收方式,包含在場所設置回收設施、營業場所或出入口標示、協助保全消費者個人資料避免外泄,並可提供回收優惠給消費者增加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