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插女客私處稱「消水腫」按摩師另案服刑期滿要出監 法官不準

性侵猥褻累犯色按摩師另案服刑期滿要出監,法官裁定羈押3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何姓男按摩師猥褻女客被判刑10月確定,審理期間他又在任職的同一家養生館按對2名女客性侵及猥褻,何男另案入監執行,14日將出獄,臺北地方法院認爲,他有再犯可能,爲了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考量,裁定本月14日起羈押3月。可抗告。

何男猥褻女客被判刑確定,他未到案執行被通緝期間,去年8月18日10點多何男按摩過程中先以「消水腫」療程爲由按摩被害人之大腿,再借機違反她意願,將手伸入她褲管再伸入內褲,強行將手指性侵她私處。

何男還欲脫下她內褲與外褲,她立即扭動身軀制止,何男才停止行爲,被害女子結帳後離開後告知男友,併到醫院驗傷採證向警方報案。

另一被害女子在2020年6月6日下午到養生館消費按摩,何男爲她按摩大腿過程中對她猥褻逞,她無法忍受出言要求何男的手不要放在其女性私處,何男才停止行爲,她按摩結束後在養生館臉書專頁留下負評,爲避免他人繼續受害,也報警提告。

何男去年8月23日因另案入監執行,本月14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出監,臺北地院審酌何男另性侵2女部分固已審結,但全案尚未確定,且何出監後仍可以繼續從事按摩行業有再犯之虞,裁定6月14日起將何男羈押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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