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批臺中13期重劃配地爆弊?地政局:按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

市議員張耀中質疑第13期市地重劃區,突在去年公告調高最小分配面積,讓人懷疑助人「上下其手」。(陳世宗攝)

市府政局長吳存金強調,市府全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辦理。(陳世宗攝)

臺中市議會22日進行市長施政報告,市議員張耀中質疑第13期市地重劃區,突在去年公告調高最小分配面積,異常開放土地移轉45天,導致民衆配地權益受損,轉移期間土地交易量爆增1.2萬坪總價值達28點多億元,讓人懷疑助人「上下其手」。市府地政局強調,按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

張耀中指出,2018年12月市府公告十三期都市計劃細部計劃,2019年12月第一次公告十三期重劃禁止移轉分割六個月,後又在2020年7月公告第二次禁止移轉期間爲2020年8月起始,管制至2021年8月。

張耀中批在2020年10月的那一場重劃委員會議前,市場已知道市府將決議調高最小分配面積至154平方公尺纔有分配資格;根據內政部實價登錄顯示,2020年7月開放移轉的45天,單單13期土地交易量就高達1萬2000坪,平均單價在23-24萬間,成交總價近20億。

張耀中質疑市場風聲不會空穴來風,地主名冊新舊持有面積,地政局全面都有錄案有卷可稽,決議調高分配面積前開綠燈移轉的關鍵45天,究竟有多少地主去補足最小分配面積?地政局宣稱僅有32名地主未達新制最小分配面積,是笑這些人後知後覺嗎?

地政局表示,全案均按市地重劃辦法辦理,並經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通過,絕無刻意提高最小分配面積標準或提前透露面積標準等情事;統計重劃區內面積介於140至154平方公尺的地主不到30戶,經協調合並分配媒合,目前僅餘5人(戶)仍未辦理合並分配,將依規領取現金補償,非報導所述高達百位地主受影響

地政局強調,各重劃區訂定最小分配面積均需視街廓情形,以符合該重劃區分配需要,不同重劃區即使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相同,但因各街廓情形不同,最小分配面積也會因此有差異部分小面積地主恐誤解最小分配面積標準須與都市計劃規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