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後首例!陳彥翔燒死8至親逃死 王鴻薇轟:爲實質廢死開第一槍

▲縱火燒死8名家人的新竹輪胎行案嫌犯陳彥翔。(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2022年6月新竹發生輪胎行縱火案,嫌犯陳彥翔因與父母吵架,竟潑灑汽油縱火,燒死8名至親,連自己妻兒都罹難。陳彥翔一審遭判處死刑,案經上訴,二審高院改判無期徒刑。這也是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刑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案件。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1日)表示,這爲實質廢死開了第一槍惡例,殺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司法完全是笑話,不曉得這些廢死大法官、判決逃死法官,如何面對這八條人命。

王鴻薇表示,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件,判決今天出爐,兇手陳彥翔因欠債缺錢,又爲了誰洗碗的瑣事與家人口角,憤而潑汽油燒家,導致包含他媽媽、妹妹、妻子、3名子女、大嫂、姪女在內,共8名家人命喪火窟,僅父親逃過一劫。

王鴻薇指出,新竹地院去年9月一審時認定其罪無可恕判決死刑,沒想到高等法院審理後,竟然改判,更改爲無期徒刑。這同時也是憲法法庭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之死刑釋憲判決後,第一件一審宣告死刑上訴二審審理後宣判「逃死」,爲實質廢死開了第一槍惡例。

王鴻薇再指,事實上該案起訴檢察官,於起訴書中就曾痛批,陳彥翔犯後矢口否認,認爲陳彥翔泯滅天良,建請判處死刑。更可惡的是一審訴訟過程中,陳彥翔雙手插口袋、滿臉不在乎地說,「我沒有上訴,是律師幫我上訴的」,法官再問「有沒有承認犯罪」,結果陳彥翔根本連答都懶得答,後來才承認放火否認殺人。

王鴻薇說,死者家屬,除了陳彥翔的父親和哥哥表示沒意見以外,其他人都要求判陳彥翔死刑。已故大嫂的母親含淚與法官說「所謂虎毒不食子,他真是禽獸不如,連3個小孩都沒放過,一個殺了8個人的人配談『人權』嗎?犯案時還阻止別人逃生,他害我莫名其妙地失去,養了28年的女兒和1歲的孫女,我做媽媽的心都碎了,他(指陳)居然還敢在法庭上說我又要錢又要命,甚至還說我想利用女兒的死過榮華富貴的生活,這分明是在我的傷口上灑鹽,他有悔悟之心嗎」?

王鴻薇再說,高院改判原因也讓人無法接受,竟然是自首減刑,尤其參閱判決書中說,「難認其屬『狡黠陰暴』而自首之人」,爰依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之規定,依法減輕其刑爲無期徒刑。

最後,王鴻薇強調,殺全家自首可逃死,形同我國司法正義完全就是笑話,不曉得這些宣判實質廢死的大法官、判決逃死法官,要如何面對這八條人命。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