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案辯論槓黃國昌!政院律師開酸:欠缺訴訟實務經驗

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6日進行言詞辯論,由大法官許宗力(後中)主持。(郭吉銓攝)

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憲法法庭6日進行辯論言詞辯論。而行政院訴訟代理人賴秉詳在現場竟開酸民衆黨立委黃國昌錯誤理解保全程序,賴秉詳直言,「我猜是黃委員欠缺訴訟實務經驗所導致」,甚至賴秉詳更開酸,「請問如果有公務員在立委質詢過程裡,因爲崇拜黃國昌委員,想要跟立法委員澄清問題或是辯論,可以嗎?」

賴秉詳在現場時指出,按照憲法訴訟法38條規定,憲法法庭實體裁定具有拘束全國各機關人民的效力,但黃國昌收到裁定的時候,表示不服要跟主筆大法官辯論,這讓賴秉詳直言,「請問如果有公務員在立委質詢過程裡,因爲崇拜黃國昌委員,想要跟立法委員澄清問題或是辯論,可以嗎?這樣有反質詢嗎?」

最後賴秉詳強調,立法院恐怕會說質詢是一種上對下的規定,不過憲法法庭的實體裁定,也是具有憲法效力,爲何立委可以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