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摻農藥餵食害浪浪2死3中毒 流浪狗場房東下場曝光

苗栗縣賴姓男子將土地出租給某協會飼養流浪犬,疑因不滿遭浪犬咬傷及長期吠叫,將農藥摻入食物毒殺5只浪犬造成2死3中毒,一審認賴男違反動保法判刑1年6月,經二審辯論終結,爰命再開辯論。(翻攝協會官網/王煌忠攝)

苗栗縣1處流浪狗場,2022年發生2只浪犬中毒身亡,另3只農藥中毒,警方根據監視畫面,發現賴姓房東曾在魚池與狗場交界處圍籬,疑將摻有農藥的食物投入狗場,賴男審訊矢口否認,不過法官認賴男曾持木棍闖入狗場攻擊犬隻,且說詞反覆,以犯《動物保護法》判1年6月徒刑,併科50萬罰金,賴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認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檢警調查,賴姓男子將苗栗縣苑裡鎮土地,出租予某協會飼養流浪狗,賴男竟於2022年5月16日下午3點57分,將摻有農藥「Terbufos託福鬆」之食物,自上方投入狗場圍籬內,致犬隻「米米」、「臭臭」因農藥中毒嘔吐送醫不治死亡;另犬隻「快快」、「樂樂」、「胖巧克力」食用「米米」、「臭臭」嘔吐物後,產生農藥中毒症狀。

賴男審訊供稱,當天他只是在狗場旁魚池出水口用魚網清理落葉、垃圾,沒有用毒藥去害狗,而該狗場地處開闊,任何人均可靠近,且案發當時對面工廠人來人往,另狗場曾因犬隻未關好而有踐踏他人菜園,發生犬隻遭他人毒殺事件,甚至因犬隻吵鬧、環境髒亂,而遭不明人士檢舉,亦有他人犯案之可能。

一審法官審理,賴男在警詢及偵訊時稱,有撿拾田螺丟進圍籬內,在地院準備程序時改稱:「我沒有丟東西至狗場圍籬內,我會用網子去撈魚池的垃圾,撈起來後就倒在狗場外圍」,說詞前後不一,實有可疑。

法官指出,賴男曾在2021年5月2日闖入狗場,持木棍攻擊犬隻,此外,賴男在警詢時亦自陳,「我曾經被告訴人飼養的犬隻咬傷過,每次我只要接近魚池邊工作時,犬隻都一直吠叫很吵」等語,足認被告確實甚有可能因此心生不滿,而毒殺犬隻,以賴男違反動保法第六條「使用藥物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併科罰金50萬元。

賴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經二審辯論終結,法官認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