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氣候緊張,臺電董事好當也不好當(陳長文)
臺電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廠)2號機7月27日因一把椅子觸碰到保護蓋,致使主蒸汽隔離閥關閉引發跳機意外。(黃世麒攝)
前行政院長陳沖受訪表示,如果股權主管機關行事皆依國際上公營事業治理原則,就不會對奧運金牌選手「麟洋配」的廣告代言有些光怪陸離的發言,也不會強要公營事業適用公務員法規。一言以蔽之,政府當股東,也要有規矩!對此筆者深表贊同。筆者長期主張公營事業應儘速民營化,落實「市場機制、公司治理」,矯正「不公不私」球員兼裁判的畸形體制,更別說國營事業作爲執政黨政治籌碼的長年弊病。
眼看地球暖化危機告急,2050年前淨零碳排是國際共識(也是蔡總統的承諾),政府對於高碳能源政策卻不動如山,筆者想到了臺灣電力公司-我國實收資本額最大的「公司」(第2名是2593億元的臺積電)的角色。臺電自1946年成立至今,除了少數獨立電廠及再生能源業者外,臺電壟斷髮電(輸供電及配售電)業務,可說是能源政策唯一的執行單位。臺電早於民國75年成立「環境保護處」,照理說環境永續已是臺電的DNA。然而,面對地球暖化的危機,臺電的表現令國人失望。
臺電「公司」雖有董事會與經營團隊,但從臺電的《臺電環境白皮書》清楚可見,其主要「任務」僅是「配合」執行政府「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下稱532政策)的能源佈局及「114年非核家園」。筆者在《減碳八成靠石化燃料?請鬼拿藥單》一文,指出石化燃料佔比高達八成的532政策,淨零碳排不可能達標;而綠電發展尚在學步,此時無論擁核或非核,都還沒有貿然停用核電的奢侈。身爲能源專家的臺電董事們,對於超高碳排加非核的能源政策卻照單全收,臺電董事可真好當!
然而,臺電董事爾祿爾俸取自納稅人,《公司法》規定,董事除了需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也要對股東之外的「利害關係人負責」。臺電董事本該基於專業,即便想破頭也要設法在「減碳廢氣」、「以核養綠」、「再生能源」、「節能」找尋解方,此時卻消極墨守「增氣」、「廢核」政策,究竟還有什麼本錢引領檯灣渡過能源轉型的「寧靜革命」,難道不覺得捉襟見肘嗎?所造成地球難以回覆的損害,董事責任更難辭其咎,按此來看,身爲臺電董事可真不好當!
令人遺憾,這種選擇「配合政府政策」、過一天算一天的思維,非臺電董事、獨董所獨有!我國以中研院爲首的研究單位(包含工研院)也均未能具體分析、大聲疾呼,指出現行高石化燃料佔比、廢核的能源政策實在無法因應逐年加劇的減碳壓力及2050淨零碳排目標。專家本該爲民做諤諤之士,當政府不願採納諫言,一是辭職,二是緘默不言。可惜臺電(與中研院等高階研究單位)選擇了明哲保身的噤聲不語,連叫醒政府的勇氣都沒有。在野黨也沒能扮演好應有的監督角色,引領人民走回減碳的正途!
對此筆者期盼臺電董事(包括董事長楊偉甫先生),縱使受制於經濟部長官(股東)指示,仍應「知難而進」指出「國王新衣」的窘境。筆者建議臺電董事長召集董事會盤點政府能源政策缺失,並以淨零碳排爲唯一目標,擬定2030、2040、2050之能源轉型白皮書。
研究顯示,提升風電(至25%)、太陽能(至25%)等低碳能源均是解藥,特別是地熱有至少調高至30%能源佔比之可能(臺電應傾全力協助探勘);而燃煤、燃氣只是危害的大小有別,對於減碳都是毒藥,應儘速歸零;如有必要,核電重啓、續用都是選項!借鏡南韓,至少要到2060年早已淨零碳排後,核能才「可能」功臣身退;現今減碳模範英國也續用核電、以核養綠。爲了下一代的福祉,臺電董事應在進退失據之際有所取捨。
臺電董事應知任何一個執政黨都只是流水的官,假如臺電缺乏專業判斷的擔當,受縛於執政黨短視的能源政策泥淖,筆者認爲,董事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儘早決議通過提案民營化-留下電網等配電作業外,發電業務就交給有減碳意識更具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去服務人民。
(作者爲律師、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