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解決貿易壁壘 無須到WTO(鄧岱賢)

(圖/中新社)

對於日前中國大陸宣佈針對臺灣貿易壁壘調查結果,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指出,該份調查報告有四大不合理之處,認爲中國大陸作爲屬國際間認定經濟脅迫,呼籲中方停止片面政治操弄,雙方應依「世界貿易組織」(WTO)機制,隨時啓動協商解決。

然而,事實卻非如此,中國大陸與臺灣分別在2001年12月11日與2002年1月1日加入WTO成爲會員,依照WTO「最惠國待遇原則」,兩岸應該對「任何國家或經濟體(不限會員)之貿易相關措施,必須立即且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不得對會員有較不利之歧視性待遇」。

大陸依照WTO規定,對其他會員,包括臺灣在內,採取了「最惠國待遇原則」,沒有任何歧視。然而,臺灣當時雖然也對中國大陸開放許多產品進口,但還是對大陸單獨採取了限制性措施,截至目前爲止,臺灣仍然不准許大陸產品輸入項目達2460項,其中農產品約1066項,工業產品約1394項。兩岸同爲WTO會員,臺灣已經開放全世界的產品進口,包括蘋果、櫻桃、奇異果等農產品,卻單獨限制大陸2,460項產品進口,明顯違反WTO「最惠國待遇原則」,對大陸產品設置了「貿易壁壘」。

其實,這個問題非常容易解決,只要臺灣主動宣佈對同爲WTO會員的中國大陸,比照其他會員,採取同等的「最惠國待遇」,也就是說臺灣怎麼對其他WTO會員,就怎麼對待中國大陸,不要有歧視性待遇,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完全操之在民進黨政府手中,根本不用到WTO協商。

過去民進黨政府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如水果被檢查出有蟲等,採取的因應方式都是要到WTO去控告!這是原本可以自己決定、或是可以透過兩岸協商解決的問題,被民進黨政府政治化操作,一定要上綱到WTO,導致問題根本無法解決,臺灣企業因而受害。

針對此次貿易壁壘調查的結果,大陸中止原本列入ECFA免關稅優惠的12項石化產品,包括丙烯、丁二烯等,這些產品有9項法定稅率2%、2項6.5%、1項10%。

在恢復了關稅之後,對於這些產品的投資經營將會產生極大的壓力,如果說廠商自行吸收這些關稅成本,在現在國際經濟大環境不佳,利潤有時還不到5%的情況下,自行吸收很可能賠本經營,根本不可能長期下去;如果轉嫁給購買者或消費者,在售價增高的情況下,購買者很可能向免稅的地區如日本,韓國或東南亞購買,導致對臺灣的訂單減少。

現在許多臺灣企業到東南亞投資,就是爲了享有零關稅與通關便捷的優惠,他們深怕兩岸關係緊張,在臺灣生產出口大陸要徵收高關稅,現在真正發生了,他們只有被迫出走!而這些產業在被迫出走後,對臺灣的經濟、就業、稅收、投資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總而言之,根據WTO相關規範,大陸對臺灣進行貿易壁壘調查,絕對是師出有名,臺灣應該依照WTO所訂的相關規則,給予大陸與其他WTO會員同等待遇纔是,如果只會政治性操作,不思解決之方,受害的將是更多的中小企業與農漁民,許多企業甚至會被迫出走,臺灣經濟將很難有永續發展的明天!

(作者爲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