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促轉2.0政治遊戲升級版(吳威志)
圖爲促轉會外觀。(資料照,鄭任南攝)
促轉會紛擾4年半,任務即將於5月落幕,相關業務將回歸行政院所屬各部會,「促轉2.0」在立法院敦促下即將登場;其中轉型正義政策將移交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開放政治檔案業務移交國發會;不義遺址保存、法制化業務交由文化部;平復國家不法與識別加害者處置法規草案移交法務部;清除威權象徵交由內政部;政治暴力創傷療愈平復業務移交衛福部;轉型正義教育推動移交教育部。
然而,法務部是目前檔案公開中要求遮蔽的主要機關,卻把相關識別及處置加害者的業務同時交由法務部承接,形同先後職權產生衝突的可能。亦即如何要求法務部查察當年轄下參與威權體制的檢調系統?再者,假若平復司法不法由法務部主管,則行政權竟可撤銷司法權判決,違背憲法權力分立;甚至處置加害者部分,也可能變成政治整肅異己的工具。這不免讓人懷疑「促轉2.0」未來可能成爲政治遊戲的升級版。
促轉會的法定職權可以自行認定「威權象徵」、「政治檔案」;過去撤銷白色恐怖時期有罪判決幾近3千人,但其中竟有409人是中國官方報導的派遣特工,這些共諜遭到臺灣軍事法庭公審處決,雖說部分案件或應平反,但促轉會怎可輕率地推翻「司法判決」,新證據、新事實的刑事證據法則怎麼憑空消失了,這豈不是賦予促轉會不當的司法權。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原規定促轉會爲行政院二級獨立機關,卻不受《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及《行政院組織法》限制;此一特殊立法是「極權國家」纔有的「黑機關」現象。更遑論促轉會成立以來,依據涉有違憲的條例,保留了刑事追訴、人事清查等手段;也被質疑進行政治追殺,以報復手段造成臺灣社會另一種白色恐怖!
如今,促轉業務即將移交,除了迴歸正常體制,符合憲政權責外,未來更須符合社會期待,各項資料應更透明詳實,以利各政黨或社會團體追求真相,推動社會和解與避免對立。憲法第7條規範「平等」但核心內涵即是「和解」;憲法第166條規定「國家應保護歷史、文化」,其本意也在「保護」而非「追究」。所以轉型正義的目標是「和解」與真誠溝通,而並非《促轉條例》所訂的「清除、平復」,更非報復、追究。
促轉會自設立以來,運作上問題極多,曾發生前副主委張天欽東廠事件、委員開會出席率低、曾有3年未提任何法案、公民審議與社會溝通不足、被害者認定浮濫忽略司法程序、加害者定義不明等。對此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認爲,是促轉會挑選具有強烈意識形態者擔任委員,造成嚴重影響;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認爲促轉會勉強及格但很多作爲嚴重落後,成果並不令人滿意。
其實,推動轉型正義與落實國際人權一樣,當年立法院訂立《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施行法》是要政府各部門共同追求轉型正義,甚至五院都要共同努力,而非只是如何將促轉會業務分拆到各部會而已。轉型正義不是單一機關的責任,貫徹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是所有憲法機關的職責與義務。(作者爲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