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女遇真命天子甜喊「我喜歡你♥」 結局進了法院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失戀之後開始使用交友軟體,並結識暱稱爲「小旭」的網友,雙方發展成情侶關係,她曾傳訊息告白「我喜歡你♥」,沒想到大約1個月之後對方突然失聯,她則被指控涉嫌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進而挨告。不過,臺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認爲小美有可能也是「受害者」,最終裁定無罪。

▲小美上網交友,以爲遇到真愛,沒想到卻是詐騙集團。(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對於被指控涉詐,小美在判決書中主張,她是因爲失戀纔會開始使用交友軟體,結識小旭之後,幾乎每天晚上都會聊天,彼此互稱「寶貝、寶寶」,她認爲兩人是情侶關係,小旭說要幫忙投資,並承諾負責出資本金,她纔會將銀行帳密交給對方操作,沒想到竟淪爲詐團的犯案工具。

臺北地院法官檢視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小旭從去年2月底開始,幾乎每天都會傳送訊息對小美噓寒問暖,聊天內容包含雙方生活、工作及感情經歷,接着兩人確認關係,並屢屢在深夜通話聊天,每次通話時間幾乎都超過30分鐘,甚至長達1小時40分鐘;兩人交往5天之後,小美曾傳訊息向小旭示愛「我喜歡你♥」。

接着,小旭便開始誘導小美申辦某投資平臺的帳戶,還秀出成功入金60萬元的截圖,獲取信任之後,最終成功取得小美的銀行帳戶帳密。在這段期間裡,兩人依舊保持密切聯繫、互動,小旭甚至說出「只希望我們都能好好賺錢」、「妳去公司都要自己帶便當嗎?以後我幫妳煮愛心的」等話。

法官認爲,小旭與小美不僅在對話中透露出對未來共同生活的期許,還會互傳表達愛意的冷笑話、關心家人身體健康、報備行程等訊息,兩人就連忘記回覆訊息也會發生爭吵,互動十分親密,直到同年3月底小旭突然消失不讀不回訊息,雙方纔停至交流。

法官表示,從兩人的對話紀錄可知,小旭透過訊息、長時間通話等方式與小美建立感情,等到獲取信任之後再騙走帳戶資料,而小美當時剛經歷失戀之苦,有可能無法謹慎、冷靜思考小旭的說法是否合理,進而上當,加上檢方查無其他證據可以證明小美有參與犯罪的行爲,最終裁定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