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社會公益 衛福部:媒體可揭露才女作家姓名

衛福部指,才女作家事件事關社會公益依法媒體報導可揭露其姓名。(翻攝網路

才女作家林奕含上週驚傳輕生,其父母隨後發聲明指出,女兒過去曾遭補習班老師誘姦,震驚全國。衛福部在第一時間要求媒體勿揭露被害人身分「以免誤觸法律規定」,遭立委質疑衛部干預新聞報導。衛福部今改口澄清,該案事關「社會公益」,報導時可揭露被害人姓名。

原先就具高知名度的才女作家林奕含,上週輕生後經媒體大篇幅報導,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衛福部保護司當下便以一紙新聞稿,通知媒體要重視性侵害被害人的心理創傷議題,並留意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有關的「被害人身分隱私保障」規定,表示除非攸關「社會公益」,否則媒體勿在報導中揭露被害人個資,各媒體隨之也均以「A女」來作爲才女作家的代號

但此消息一出,引發外界譁然,認爲衛福部「管太多」,甚至連執政黨立委都跳出來抱不平,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就在臉書貼文,質疑衛福部「以超高行政效率干預新聞報導」;衛福部當下則喊冤,認爲自己僅是盡告知義務,絕對未乾預新聞報導。

事發將近一週後,衛福部今終於鬆口,強調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規定,被害人死亡,若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爲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則可揭露姓名及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過往遇到類似的相關事件,該司都會依慣例來發稿提醒、呼籲媒體,但均會告知「例外」的情形;有鑑於被害人父母在前夜發表的四點聲明,經內部開會討論後,認爲該事件若經媒體報導後,能達到穩定人心、澄清事實、避免危險擴大等效果,符合「社會公益」條件,認爲往後報導可揭露林奕含的姓名。

關於「社會公益」的認定,張秀鴛解釋,當初修法時,各縣市都有來參加,立院網站也有立法理由,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判斷多會有共識,以該事件來說,主管平面觀傳局、主管網路媒體社會局、主管電視廣播的NCC,和保護司的立場都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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