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女師遭強盜性侵殺害!夫10年不改揹「花布包」遊山玩水 幫亡妻圓夢

女師丈夫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揹的小包包,他強調,這些年來,不論到哪裡都會帶着,因爲他知道這是唯一重要證物,就算拉鍊壞了,也不惜修復保存。(圖 / 袁庭堯攝)

高雄市左營區的哈囉市場,10年前曾發生一起人神共憤的姦殺案,退休陳姓女教師遭劉男持鐵錘劫財並性侵殺害,歷經5審劉嫌均判死刑,法官卻表示「情節非罪重大之罪」、認有教化可能,更四審逆轉改判無期。對此,女師丈夫於庭外受訪時曾拿出一隻花色小揹包,「這些年來,我不管去到哪裡都會帶着,除了幫妻子圓夢,也是案件裡唯一的重要證物。」

事實上,女師丈夫張介能自從妻子身亡以後,無論到何處皆都着這隻花布包,十年間風雨不改。張介能透露,他與妻子已攜手度過40年光陰,失去妻子後,雖然一度無法振作,但想到女兒因爲當時沒有陪伴母親一起出門而深陷內疚,作爲父親的他只能一力槓下,逼着自己從悲傷裡站起來。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張介能的小兒子赴美留學,長子則穿梭臺中、臺北二地來返工作,而女兒是他和妻子唯一留在高雄的孩子。案發後,他決定將女兒送出國唸書,卻被許多親戚誤會女兒不夠體恤,獨留父親一人舔舐傷口;對此,張也坦言,「但親戚都不知道,其實是我把她趕出國的」。

由於劉嫌多年間不斷上訴,張介能一家身心飽受折磨,原一、二審,法官主張劉男無再教化可能,但最高法院以「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爲由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爲,劉男犯行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其死刑,最高法院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爲由再度發回更審。

更二審,仍維持判死,最高法院認爲劉男「強劫行爲」調查未盡,再度撤銷發回更審。更三審指出,劉男企圖奪取陳女汽車及身上2000元現金,強盜事實明確,行兇手法殘忍,檢察官求處死刑並無不當。

更四審則認爲,針對搶奪2000元現金部分,僅有劉男單一自白,欠缺其他證據,僅能判斷爲隨機、偶發性犯案,而非計劃性爲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