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議題”謀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主要方向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立足中國實踐,放眼全球關切,不僅是中國在人工智能治理領域實踐探索經驗的總結,也是對未來全球層面規則建立的一種期待。《報告》首先定義了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指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是指國際組織、各國政府、科技公司、非政府組織等行爲體爲實現人工智能在全球的安全發展與和平利用而共同制定共同實施一系列原則、規範、標準、政策、法律和制度的協作過程。由此可見,人工智能治理是一個多利益攸關方共同努力的過程,其成果也有多個層次,多種內涵。
《報告》明確提出了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十大議題",內容廣泛,整體上覆蓋了當前全球治理領域的主要風險挑戰。既有治理的核心原則,也有主要挑戰;既有安全領域的問題,也關注到了發展層面的問題;既有國家與社會層面的問題,也包括技術層面。位列《報告》"十大議題"之首是主權問題,"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與國家主權問題密切相關。一方面,人工智能技術的戰略性發展可用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另一方面,國家主權也面臨着來自技術自主性、算法模型、數據、內容、算力、供應鏈等安全風險的挑戰。《報告》進一步指出,國際社會已經圍繞着人工智能領域國家主權原則適用性問題、人工智能時代國家主權的內涵和外延變化以及如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正在展開相關討論。由此可見,主權問題是人工智能治理面臨的主要機遇與挑戰。《報告》最後提出要建立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體系,並且從目標宗旨、原則共識、行動路徑三個方面展示瞭如何去達成這一目標。
《報告》整體上反映了中國關於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基本原則。即堅持倫理先行;堅持安全可控;堅持公平普惠;堅持開放包容;堅持和平利用。這些原則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人工智能領域的反映,是中國關於人工智能治理價值觀的充分展現,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同時,《報告》也反映出構建關於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國智慧"。第一,促進技術與產業的安全有序發展是中國價值觀的基本導向。這反映出"發展是硬道理"是改革開放時代中國社會的底層邏輯,也是所有價值觀的基礎支撐。中方一直將洶涌而來的人工智能技術浪潮視爲重大戰略機遇,希望能夠藉助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帶動國家競爭力整體躍升和跨越式發展。因此,中國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一個基本導向是:人工智能治理的目標是要減少阻礙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不利因素,推動技術的廣泛利用,使得更多的生產部門和人們可以享受技術帶來的紅利。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如果沒有安全,發展取得的成果也會得而復失。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人工智能安全問題,針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可能帶來的潛在安全風險積極推進相應的治理體系建構。例如,面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猛發展,國家網信辦聯合七部委於2023年7月10日頒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成爲全球最早對AIGC治理做出貢獻的國家之一。該辦法深刻地體現了我國在人工智能治理領域的基本價值理念,一方面,通過管理辦法闡明我國積極支持AIGC技術發展,推動其創造更大的商業、社會價值的立場。另一方面,又對其生成內容與服務提出了清晰的道德倫理要求,並且明確了監管主體與責權分配原則。面對新興技術的挑戰,中國堅持以包容審慎的態度應對新技術所帶來的安全問題,保持發展與安全並重的基本立場,系統建構相應的治理體系。
在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國價值觀中,治理本身是爲了促進技術和產業的安全有序發展,其目的要在始終推動發展進程的基礎上,通過相關的規則建構,確保人工智能技術安全,增進人類的共同福祉。發展與治理密不可分,治理是爲了更好的發展,脫離了發展的治理就將成爲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在推進相關國內規則建設過程中,不能以犧牲技術發展和產業進步爲代價,要始終在發展與安全,變革與穩定等多維度之間尋找合理的平衡點。
第二,建構"負責任的人工智能"是中國價值觀的核心內涵。在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頒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中,將"負責任的人工智能"作爲治理原則的主題加以描述。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作爲一個重要的標準貫穿於人工智能的研發與應用過程,構成了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國價值觀的核心內涵。
建構"負責任的人工智能"就要求從基礎研發到實踐應用,始終要保持在安全可控的範圍內,所有的參與主體都要以負責任的態度維持相應的倫理和安全的標準。在倫理方面,要確保人工智能技術始終符合人類的價值觀和倫理道德,應以保障社會安全、尊重人類權益爲前提,避免誤用,禁止濫用、惡用。同時,要確保公民能夠較爲公平地享受技術進步的成果,推動各行各業轉型升級,縮小區域差距,提升弱勢羣體適應性,努力消除數字鴻溝。在安全方面,則應不斷提升人工智能透明度、可解釋性、可靠性、可控性,逐步實現可審覈、可監督、可追溯、可信賴等方面的要求。在數據獲取方面則要尊重和保護個人隱私,充分保障個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防止信息數據濫用。
人工智能研發者、使用者及其他相關方應以建構"負責任的人工智能"爲目標,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自律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倫理道德和標準規範。建立人工智能問責機制,明確研發者、使用者和受用者等的責任。只有建立在這一價值觀基礎上的治理規則,才能夠最大限度體現中方的意願。
第三,堅持開放交流與多元協作是中國價值觀的基本精神。人工智能技術和產業的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廣泛的交流與協作,這種協作既包括多元主體之間的分工協作,又包括全球範圍內的充分交流與資源分享。在長期的實踐中,中國充分理解開放交流與多元協作對於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重要意義,它也構成了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國價值觀的基本精神。
多元協作,指的是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需要跨學科、跨領域、跨地區、跨國界的充分交流,要積極推動國際組織、政府部門、科研機構、教育機構、企業、社會組織、公衆在人工智能發展與治理中的協調互動。在協作互動過程中,應以公正的態度回饋所有的貢獻者,以公平的精神保障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充分釋放各主體的潛能,提供均等的機會。
開放交流,則強調在人工智能領域,世界各國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人工智能發展存在着各種獨特的應用場景,這就需要在交流溝通的基礎上開展合作研究和對話,不斷推動國際合作,在充分尊重各國人工智能治理原則和實踐的前提下,推動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國際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標準規範。
綜上所述,當前全球人工智能發展已經進入了新階段,技術的進步正在深刻改變人類社會生活,人類正在進入到一個全新的世界。面對全新的局面,如何確保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安全、可靠、可控,且始終運行在向善的軌道上,已經成爲中國與世界需要共同面對的挑戰。在理論研究與實踐磨合的基礎上,中方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治理思路與價值觀。在這一價值觀的指引下,中方將不斷提升智能化技術手段,優化管理機制,完善治理體系,並以此爲思想的錨定出發點,參與到國際規則的制定中去。以此促進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協調發展與治理的關係,確保人工智能推動經濟、社會及生態可持續進步,共同建構人工智能領域的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 同濟大學政治與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網絡空間國際治理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魯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