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協會斂財1/辦運動會遭控做假帳 誇張行爲連員工也看不下去

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協進會配合金門縣教育處舉辦「運動i臺灣活動」,卻爆出詐領補助費爭議。(圖/讀者提供)

「金門縣身心障礙協進會」(協進會)理事長黃鉦峰,遭協進會女員工小花(化名)控訴,要求她在協進會舉辦的運動會以「僞造假簽名」、「不實收據覈銷」等手法詐領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補助經費,光單次活動就進帳逾10萬元,儼然是藉「服務身心障礙者」之名,將民脂民膏當作協進會金庫。

今年7月協進會配合金門縣教育處「運動i臺灣」計劃,在金門縣舉辦爲期40天、以身心障礙者爲主角的運動會,活動舉辦主旨是爲了「鼓勵民衆養成運動習慣」、「深根運動文化」,但活動卻在理事長黃鉦峰(黃男)操弄下蒙上一層灰,原本運動會的美意全失,反而成了斂財管道。

「他(黃男)就叫實習生妹妹,拿了2張不同金額、數量的便當收據,就要我做覈銷資料,這樣根本不對!」當時黃男告訴小花,1張拿來做協進會記帳的「內帳」;另1張則用來提供教育處覈銷的「外帳」,但是2張收據金額、數量根本不同,這讓剛進協進會工作才1個多月的小花相當不解。

本刊調查,協進會在運動會中舉辦的「乒乓球」、「地板滾球」共2天的活動中,便當費用59020元、場地費用8000元、紅布條1200元,總共活動所花的費用纔不過68220元,但實際上協進會卻請領了18萬元補助。

「他(黃男)很多請補助的項目都是假的,在計劃書中,黃男和協進會林姓總幹事還分別擔任陪練員、工作人員,實際上他們根本沒到場。」小花透露,其實黃男與林姓總幹事各自有正職工作,理事長當天在酒廠上班,總幹事則在營造公司工作,活動當天根本沒有到場,但卻分別請領32000元、16000元費用。

小花拿出2張同日但截然不同的核銷資料控訴,單日的實際便當費用(上圖)與向金門縣教育處覈銷費用(下圖)不符。(圖/讀者提供)

「我只希望此事可以讓政府重視,不然協會都這樣亂請款,納稅錢都被濫用。」小花說,政府爲了追求公平正義,在照顧弱勢者政策上不遺於力,但卻成不肖人士斂財法門,只盼政府能積極監控、有效遏阻,別再讓全民成冤大頭。

對於諸多指控,黃鉦峰澄清,「便當收據與覈銷收據金額不同」一事,是向教育處申請的便當費用中包含工作人員便當在內,所以並不會在名冊上;至於「運動會當天沒有出席,卻請領陪練員、工作人員補貼」爭議,黃鉦峰坦承當天只是去吃便當,但他強調,是因爲工作人員離職,而自己確實也有到場。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黃雅芬表示,協進會提供的資料確實有收據數量、金額不對情形,目前正在調查中,黃雅芬強調,教育處一定會依法行政,針對審覈資料嚴格檢視,但她也說,「資料有誤是協辦單位的問題,目前已經退回去了,整個案件還在審覈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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